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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女主角叶蓁蓁 2021-03-16 21:49:57

自创短篇小说1000字

发布时间: 2021-03-15 13:58:41

❶ 1000字左右的小说

橘子

老马把那个橘子捧在手上,橘子不是特别好看,有些斑斑点点,但熟透了,黄澄澄的。不一会,老马的心里又发起怵来,他又把橘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点燃了第八根烟。
老马是个四十一岁的老实男人,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家里条件不是很富裕,但也过得去,三口之家住着一个七十几平米的老式住房。
今天下午老马他们单位要装修,所以中午提前下班,几个同事中午一起去下馆子,其实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大排档点了几个小菜。老马平时不爱喝酒,可在哥们儿面前,谁愿意做那个“不喝酒的男人”?于是他们闹闹哄哄的,干了好几杯,啤的。
回家的路上,几个人半醒半醉,走到了离老马家很近的一条小路上,路上吵吵闹闹的,老马他们凑到人群中看,原来有一个老奶奶摔在了地上,旁边是她的自行车,自行车上有一根挑了两个布袋的扁担,一个个橘子不停的从袋子里滚出来,她应该是个买橘子的。这条路中间有一个小桥,弧度不大,但桥和路相连,所以自行车上了桥如果不踩稳,很容易滑下桥,再摔在路上。这个老人肯定也是从桥上摔下来的,她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可能是哪里摔骨折了。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人上去扶的。老马想,如多有其他人先去帮忙,那我也去吧,现在社会太危险了,还是不要做那个倒霉鬼吧,再说刚才不是听旁边的人说有人已经打120了吗。这时,老马的一个同事凑到他耳旁说:“看,那边有人在捡橘子唉,反正等会会有人来救这个老太太,要不咱也捡两个橘子醒醒酒?”“这……不好吧”老马皱皱眉,“有点对不起老太太吧。”同事笑了一声,说:“几个小橘子算什么啊?再说别人都捡了,就差咱们这几个?我可跟哥几个儿都说了,只要你也答应,咱就一人捡俩回家了。”老马扭头看看,果真,几个人围在袋子旁边捡橘子,里面有青年人,中年人,甚至还有几个“埋头苦干”的老年人。老马动摇了,那一个个橘子真的挺诱惑他的,橘子的酸甜可口和他心里的信念、原则做着斗争。一两个橘子确实算不上什么,老太太马上要被送去医院了,橘子也一定会被路人捡光,要不,自己也捡一个?
老马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手上就莫名的出现了一个橘子,也许是同事递过来的,也许是自己夹在人群中捡的,总之,可能那段时间他想的太多,犹豫太多,以致究竟是怎么拿的橘子,就全记不清了。
握着橘子回到家,老马赶紧把它放在桌上,女儿还没放学,妻子还没下班,家里特别安静,老马坐在桌子旁,点燃了一支又一支烟,酒似乎完全醒了。老马皱紧了眉头,想着,这事我做的真不道德,不去帮助人就算了,居然还乘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拿人家的橘子,这,这算不算是偷啊,不,都算是抢了吧。这样来的橘子,我怎么敢吃呢?那个老人看来已经年纪不小了,碰上这样的事已经很倒霉了,还损失了这么多的橘子,就不说来之不易的财产的损失,老人的心里得有多难过啊,而我,也是那些无耻的,没有道德的害人者之一!
老马闭上了眼睛,想要摆脱那罪恶的橘子,可眼前还是一遍遍的浮现起老人摔倒时的场景,他居然看到,捡橘子的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是他的女儿,老马冲上去,想要阻止她,可她无所谓的笑了笑,指了指老马的手,老马的手中,是那个黄澄澄的橘子,一旁的老奶奶,正在痛苦的求助。
“不!不!”老马捂着脑袋,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抓起橘子,跑到窗边,用尽全身力气将橘子扔下楼。扔罢,老马的心里好受多了,霎地,他听见了一声尖叫,不好,老马将头探出窗户,他看到,他看到有一个人倒在了血泊里。
旁边,是那个已沾上鲜血的,黄澄澄的橘子。

我是在用生命发这篇文啊,你要用的话麻烦说下用途成么?好吧,求采纳

❷ 1000字短篇励志小说

滴水穿石的故事
童第周小时候的好奇心十分强,看到不懂的问题往往要向父亲问个为什么。父亲每次都不厌其烦地耐心给他讲解。
一天,童第周看到屋檐下的石阶上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一行小坑坑,他觉得十分奇怪,琢磨半天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便去问父亲:“父亲,那屋檐下石板上的小坑是谁敲出来的?是做什么用的呀?”父亲看到儿子这么好奇,高兴地说:“这不是人凿的,这是檐头水滴下来敲的。”小童第周更奇怪了,水还能把坚硬的石头敲出坑?父亲耐心地解释说:“一滴水当然敲不出坑,但是天长日久,点点滴滴不断地敲,不但能敲出坑,还能敲出一个洞呢!古人不是常说‘滴水穿石’嘛!就是这个道理。”父亲的一席话,在小童第周的心里激起了一阵阵涟漪,他坐在屋檐下的石阶上,望着父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由于农活比较多,童第周对学习有些失去兴趣,不想读书了。父亲耐心地开导童第周说:“你还记得“滴水穿石“的故事吗?小小的檐水只要常年坚持不懈,能把坚硬的石头敲穿。难道一个人的恒心不如檐水吗?学知识也要靠一点一滴积累,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为了更好地鼓励童第周,父亲书写了“滴水穿石”四个大字赠给他,并充满期望地说:“你要把它作为座右铭,永志不忘。”

效实中学的两个“第一”

童第周慢慢长大了,他的几个哥哥深明大义,将小童第周送入了可供食宿的浙江省立第四师范学校读书。
童第周的大哥希望童第周努力学习,将来有出息,回家乡帮助哥哥办学。已经开阔眼界的小童第周此时心中已有另一番高远的志向,要进当时省内名望极高的宁波效实中学读书。大哥为小弟有志向感到高兴,又为小弟感到担心。小童第周坚决地告诉哥哥们:“我一定能考上效实中学!”小童第周一丝不苟地进行备考,一家人也全都动员起来,支持他。善良的老母亲经常在半夜时分悄悄起床,隔着窗户静静地注视着儿子房间的烛光……
小童第周终于考取效实中学,成为三年级的插班生,可是他的成绩全班倒数第一。面对成绩单,小童第周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很快,童第周所在的寝室传出了"小童第周不顾学习,经常谈恋爱到深夜"的新闻,引起了关心他的同学和老师的担忧。一天深夜,教数学的级任陈老师办完事情回到学校,发现在昏黄的路灯下有个瘦小的身影在晃动,陈老师想:“深更半夜的,谁还不回寝室就寝呢?”陈老师带着疑问走过去一看,原来是童第周正在借着路灯光演算习题。“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寝室休息呢?”“陈老师,我要抓紧时间把功课赶上去,我不要倒数第一名。”陈老师望着童第周瘦小的身躯,关心地劝童第周回去休息,可是走出不远,童第周又站在路灯下捧着书本读了起来。陈老师被深深地感动了,他深深地理解童第周的志气,为自己有这样的学生感到自豪。
第二天,陈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郑重地辟谣:“我明确地告诉大家,童第周是一个勤奋好学的人!凡事不要靠推测下结论,更不要用流言去中伤别人,特别是对于一个勤奋好学的人,更不能这样!”陈老师严肃地说,“我亲眼目睹了童第周熄灯后还在昏暗的路灯下,专心致志地演算习题。他太辛苦,太勤奋了!他值得全体同学学习!”陈老师最后提高了嗓门,“不错,童第周曾经是全班成绩最差的,但一个人的成绩不能仅仅用一次考试分数来判定。衡量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最终要看他如何走自己的奋斗之路!”
期末考试到了,童第周又成了全校关注的对象。他终于靠自己刻苦的努力,使各科平均成绩都达到了70分,其中几何得了满分,引起了全校的轰动。
在自己的努力和老师的关心下,到高三期末考试,他的总成绩名列全班第一。校长陈夏常无限感慨地说:“我当了多年校长,从来没有看到过进步这么快的学生!”
后来童第周回忆自己童年的时候感慨地说:“在效实的两个‘第一’,对我一生有很大影响。那件事使我知道自己并不比别人笨,别人能做到的,我经过努力也一定能做到。世上没有天才,天才是用劳动换来的。”
1924年7月,童第周在哥哥的支持下,考入复旦大学,从此,他开始了追求科学,献身事业的漫漫求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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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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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❺ 1000字短篇小说,急需,不要太多

“儿子,我觉得你应该尊重我和你母亲的意见,你们才认识没多久,不能这么草率就下决定。你才23岁。”一个中年男子望着自己年轻的儿子,眼中满是慈爱。
“爸,我不能听你的,我已经答应她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的。”
“可是,你就不想想……”
“爸!”儿子倔强的眼神让父亲只能重重的叹了口气。

天气很特别,明媚的阳光却下着蒙蒙细雨,一滴滴的雨点,好像演奏着一支舞曲,雨点在阳光的点缀下,像一颗颗五彩的珍珠,光彩耀目。
“你愿意吗?”牧师的声音清晰的回荡着,“新郎,你愿意娶S小姐为妻并爱她一生一世吗?”
新郎温柔的望向身旁,微笑的回答道,“我愿意!”
整个婚礼在鲜花的簇拥下围着参加新婚的人们,有的拿着摄像机,正仔细的记录着这次新婚的每一个细节。有的则拿着鲜花,见证着这场新婚仪式。也有的偷偷流着泪水,那是新娘的母亲,对面则是那位与新郎争执过的父亲,此刻的他正凝望着台上那位年轻而又英俊的新郎。“好,我宣布你们成为合法夫妻。”啪!啪!也不知是谁带的头,但是所有人都默契的给予了自己的掌声。新郎对着所有人微微点头,“谢谢大家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雨渐渐的大了起来,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溅起一层白蒙蒙的雨雾,宛如缥缈的白纱。一阵风猛刮过来,那白纱便袅袅地飘去了。
大家都走向了新娘,走向被幸福之花包围的新娘,今天的新娘无疑是最漂亮的女人,白色的婚纱,精美的戒指,还有,精致的水晶棺。是的,此刻的新娘正躺在棺材里。新郎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新郎的标志,在他身后是一个巨大的“奠”字,和一个扎眼的花圈,新娘的遗像周围充斥着白色和黄色。新郎没有哭泣,他怕新娘的样子会因泪水而变的模糊。其他人也只是暗暗的抽泣着,一场婚礼就这样结束了。
雨渐渐的安静下来,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中。阳光慢慢温暖着湿润的大地,温暖着潮湿的街道,等待着再一次的明媚。

“爸!我……”
父亲轻轻的拍了拍新郎的肩膀,转眼望着水晶棺里的新娘。
他终于给了她一个仪式,一个做梦都从未想过在此举行的仪式。

题目:新婚

❻ 短篇小说彼岸花1000字

写得一般,不过不长
当然,如果你还现场,附上聊斋中一片,这个短

爱情没落 文 / 昨天不再来

不知什么时候,男孩与女孩多了争吵,只是为了一点小事。他们感到彼此不再宽容,不再像从前那样爱着对方。
他们很伤感,禁不住地怀想从前的点点滴滴。
男孩第一次去女孩家,女孩烧得鱼都糊了,男孩却告诉女孩很好吃,吃了好多。那味道有点苦,男孩却感到甜甜的。
后来,男孩对不合口味的菜总是指点一番,并数落一下女孩,说怎么做的菜?让人难以下咽。其实,他们都明白:菜的味道没有变,变的只是男孩的口感。
每每想到这些,他们都告诉自己:对彼此好些。可暂时的谦让总是被下一回争吵掩没。
终于,有一天,他们打了起来,也不知是谁先动的手?那一次他们感到很受伤,心都隐隐的痛。感到爱情已走到尽头。
女孩收拾了自己东西,要走。男孩想阻拦却什么也没做,望着女孩走出去,对女孩说,走了就别回来了。
男孩回家一个人不想做什么吃,买点馒头啃啃。
女孩望着窗外,想男孩今晚吃的什么?是不是啃点馒头凑合了?他的胃不是太好,老不注意。
馒头有点凉,男孩吃了几口,真的不想吃了。“女孩要是在,准有热饭热菜等着自己,其实女孩做的东西不难吃,只是自己太挑剔。上回争吵还不是因为自己太挑剔而引起的吗?”男孩胡乱的想着。
男孩拿起手机。
女孩的手机响了,望着那个熟悉的名字,女孩犹豫了一下,接通了,什么都没说。
男孩说,别生气了,上回是我不好。女孩无语。
男孩说,你回家吧。女孩还是无语。
男孩说,我去接你。女孩哭了。
女孩回家了。他们都想对对方好一点,可是相处时,多了一丝不安,话语间多了一丝闪烁。
好了没有多久,他们又吵了起来,打得比上回厉害。
就这样,他们好了,不好;不好,又好。反反覆覆。他们觉得自己好笑,可是,谁都不愿让步。
他们身心疲惫,都不愿这样。他们慢慢学会忽视对方的“种种不是”;就像两个路人,只是定时在某个地点相遇。
终于,有一天,他们平静地分手了。

❼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说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❽ 求原创小说一篇,1000字左右~

郎溪河谷的那一边,绿色的山冈连绵起伏。而这一边则是一方砂土地,树木稀疏,敝旧的长途车站紧挨着公路,在阳光下泛着白光。紧靠着车站的一边,是一排笼罩在冬日长长的阴影中的房屋,一串串塑料片编成的门帘挂在灶间半敞着的门口,遮挡着零落的雪花还有门外的寒气。那个小伙子和那个跟他一道的姑娘坐在房屋外面背风处的一张桌子旁。天气真的非常冷,而从南方来的长途汽车还有三刻钟才能到站。长途车在这个小小的车站停靠五分钟,然后继续行驶,开往杭州。

"咱们进去喝点什么吧。"姑娘问。她脱掉头上那顶小巧的绒帽,把它放在桌上。
"天冷得很,"小伙子说。
"咱们吃点什么吧。"
"两碗辣酱面,要现下的。"男人对着门帘里面说。
"大碗的?"一个中年妇女半站半靠地在门口问,一边磕着瓜子。
"一碗四两,一碗二两加荷包蛋。酱给的多点。"
那女人懒洋洋地进去许久,端出来两碗面条和两只竹碗垫。她把杯垫和面碗一一放在桌子上,乜斜眼珠看看那小伙子,又看看那姑娘。姑娘正在眺望远处群山的轮廓。山在阳光下是灰绿色的,顶部覆着一层积雪;而四下里的乡野则是一片灰褐色,在凛冽的寒风中枝茬遍地。
"它们看上去象一群盘在一起的大蛇,"她说。
"‘群山纠墨’,我记得我们上学的时候学过这么一句话。"小伙子一气吃下了半碗面条。
"我早就不记得了。"
"你肯定学过,"男人说。"我记得很清楚,上那课的时候我正好坐你后面。你不记得并不说明什么问题。"
姑娘转头看看油腻的珠帘子。"他们在墙上贴了些什么东西,"她说,"那上面写的什么?"
"雪菲力。大概是一种新出的饮料。"
"咱们尝尝吧?"
男人朝着珠帘内喊了一声"喂"。那女人从里间走了出来。
"一共是六块五。"
"给我们再来两瓶雪菲力。"
"只有冷的了。要吗?"
"我不知道,"姑娘说。"冷冻过以后还好喝吗?"
"好喝。"
"好,那来两瓶冰的。"

"这汽水酸酸甜甜的好象梅子,"姑娘说,一边放下汽水瓶。
"样样东西都是如此。"
"是的,"姑娘说,"样样东西都是酸酸甜甜的象梅子。特别是一个人盼望了好久的那些东西那些事情,简直就象草莓一样。"
"诶,别说了。"
"是你先说起来的,"姑娘说。"我刚才倒觉得挺有趣的。我刚才很开心。"
"好吧,咱们就想法再开心一下吧。"
"行啊。我刚才就在想呢。我说这些山看上去象一堆盘在一起的蛇。这比喻难道不好么?"
"很妙。"
"我还提出尝尝这种从没喝过的汽水。咱们不就做了这么点儿事吗——看看风景,尝尝没喝过的饮料?"
"我想是的。"
姑娘又眺望远处的群山。
"这些山美极了,"她说。"看上去并不真象一堆蛇。我刚才只是说,透过树木看去,山的表面是曲曲弯弯的,上面还有一层雪。"
"咱们要不要再来一瓶?"
"好啊。"
一阵冷风把珠帘吹得拂到了桌子。
"这汽水凉丝丝的,味道挺不错,"男人说。
"味道好极了,"姑娘说。
"那实在是一种很简单的工作,阿秀,"小伙子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一边说。"甚至算不上什么很辛苦的活计,虽然都是在晚上。"
姑娘注视着桌腿下干硬的冻泥地。
"我知道你不会很在意那些方面的,阿秀。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陪着客人去跳几圈就可以了。"
姑娘没有作声。
"我会陪你一起去上海,而且一直呆在你身边,和你住在一起。他们花上几天工夫教教你,然后就一切都可以了。你的悟性很好,记得以前美术课的张老师是怎么夸赞你的吗?"
"那以后咱们怎么办?"
"以后我就一直陪着你啊,在上海,就象从前在老家时候那样。"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的呢?"
"我家隔壁李姐的妹妹前几天过来了,她就在上海做陪舞生意。照她说,一个月一般好赖都能挣到两三千块钱,还不用很吃力。"
姑娘看着珠帘,伸手抓起两串珠子。
"那你以为我会去做这种活儿吗?在晚上陪着陌生人跳舞?"
"我知道这不成问题。你不用害怕的。我听李姐的妹妹说,他们这行现在很吃香,客人一般也很客气,出手大方的人很多。"
"我也认识许多小姐妹做这活儿的,"姑娘说。"晚上陪人跳舞,白天睡觉或者逛大街,都照样过得很开心。"
"好吧,"男人说,"如果你不想做,也不必勉强。如果你不想做的话,我不会勉强你。不过我知道这种工作是很轻松的。"
"你真的希望我去做吗?"
"我以为这是再好不过的工作。看看你现在才挣多少?我们还差好几万才能盖起新房呢,这样就能少辛苦几年。不过,如果你自己不是真心想做,我也绝不勉强。"
"如果我去做了,你就会高兴、事情又会象从前那样、你会爱我就像以前常说的那样——是吗?"
"我现在就爱着你。你也知道的,我一直爱你,从你第一天和我同班的那天起。"
"我知道,我知道。但是如果我去做了,那么倘使我说某某东西象一堆大蛇,就又会和和顺顺的,你又会喜欢了?"
"我会非常喜欢的。其实我现在就喜欢听你这么说,只是心思集中不到那上面去。心烦的时候,我会变成什么样子,你是知道的。"
"如果我去做这种晚上陪别的男人跳不知什么名堂的舞的时候,你就不会再心烦了?"
"我不会为这事儿烦心的,因为李姐会帮你把一切安排妥当的;我已经和她谈过一次了,她说她会好好照看你的。"
"那么我就决定去干。因为我对自己毫不在乎。"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对自己毫不在乎。"
"不过,我可在乎。"
"啊,是的。但我对自己却毫不在乎。我要去做这种该死的工作,陪着猥琐的男人在黑黢黢的舞厅里一边傻笑一边扭腰,完了以后就会万事如意了。"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我可不愿让你去做这工作。"
姑娘站起身来,走到车站房子的尽头。公路对面,在那一边,郎溪河两岸是农田和树木,覆着一层破絮般的残雪。远处,在河的那一边,便是起伏的山峦。一片铅灰色的云影掠过粮田;透过树木,她看到了冻结的河面。
"我们本来可以尽情欣赏这一切,"她说,"我们本来可以舒舒服服享受生活,但一天又一天过去,我们越来越不可能过上舒心的日子了。"
"你在说什么?"
"我说我们本来可以舒舒服服享受生活中的一切。"
"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的。"
"不,我们不能。"
"我们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不,我们不能。"
"我们可以到处去逛逛。"
"不,我们不能。这世界已经不再是我们的了。"
"是我们的。"
"不,不是。我有时候觉得,我在你的世界里只是某个小部件,或者一块橡皮泥。"
"但我从来没有强迫你去做这些事情啊,我只是不忍心看着你每天辛辛苦苦在缝纫机上面趴10多个小时,没有休息也没有周末,然后每个月只能拿到一千出头的工钱。"
"现在是一千二,春节前又涨了一次。现在我是我们厂里工资最高的缝纫工。那个女老板很看得起我,她给我发红包的时候说过完节还会再给我开心一下。"
"呵,咱们等着瞧吧。"
"我宁愿做个辛劳的女工。我挣的钱每一分钱都光明正大、问心无愧。"
"回到背风处来吧,"他说,"我的错,我不应该有那种想法。"
"你什么错也没有,"姑娘说,"我照样爱你。"
"我真的不希望你去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
"或者任何让我吃苦受累的活计,"她说。"我知道。咱们再来杯热的饮料好吗?"
"好的。但你必须明白--"
"我明白,"姑娘说。"咱们别再谈这事了好不好?"
他们在桌边坐下。姑娘望着对面干涸的河谷和冰冻的群山,小伙子则看着姑娘和桌子。
"你必须明白,"他说,"如果你不想做这差使,我并不硬要你去做。我甘心情愿为了你好,如果你能明白的话。"
"难道我不明白吗?现在我的工资固然不怎么高,但是咱们总可以对付着过下去吧。"
"这我自然也明白。但我什么都不在乎,只爱你一个。随便什么别的人或者什么事情。不过呢,我知道那工作的确是非常便当的。"
"你当然知道它是非常便当的。"
"随你怎么说好了,但我的的确确知道就是这么回事。"
"你现在能为我做点事儿么?"
"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
"那就请你,请你,求你,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千万求求你,不要再讲了,好吗?"
他没吭声,只是望着车站那边靠墙堆着的旅行包。敝旧的包上歪歪斜斜的贴着他们的名字。
"但我并不希望你去做你不喜欢的工作,"他说,"尽管那工作很赚钱。"
"你再说下去的话,我可要尖声叫了。"
那女人端着两杯热茶撩开珠帘走了出来,把杯子放在湿漉漉的杯垫上。"十一块,"她说。
"她说什么?"姑娘问。
"她说我们的饭钱加饮料一共11块钱。"
姑娘对那中年女人愉快地一笑,表示感谢。
"我还是先把旅行包弄到车站那边去吧,待会付钱,"男人说。姑娘对他笑笑。
"行。放好了马上回来,咱们一起把茶喝光。"
他拎起两只沉重的旅行包,绕过车站把它们拎到公路边上。他顺着公路朝着长途汽车开来的方向望去,但是看不见那班车。他走回来的时候,穿过小卖部,看见候车的人们都围着柜台在吸烟。他也凑上柜台吸了一支牡丹,同时打量着周围的人们。他们都稍安毋躁地等着汽车到来。他撩开珠帘子走了出去。她正坐在桌子旁边等着,对他投来一个微笑。
"你觉得好些了吗?"他问。
"我觉得好极了,"她说。"我又没啥毛病咯。我觉得好极了。"

他们站起身,走向公路。去往杭州的长途汽车正在气喘吁吁的靠站,裹挟起一地的尘土和雪渍。

——我写的,定名为《群山纠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