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黑社会媚媚的所有资料啊
基本资料: 本名:周怡君 小名:大牙 生日:1984年 10 月 21 日 星座:天秤 身高:170 cm 体重:48 kg 血型: A 型 语言:国、台、英 收藏:信件 兴趣:冲浪 喜欢的music:乡村、HIP-HOP 喜欢的地方:海边 喜欢的动物:兔子 就读学校:华冈艺术学校毕 科系:表演艺术科第一届 专长:唱歌、跳舞、游泳 电视电影作品: 《我爱黑涩会》 《流行in house》 《世界那麽大》 《娱乐新闻 美眉报报》 《美眉普普风》 《模范棒棒堂》 《天使情人》 《黑糖玛奇朵》 发行专辑: 单曲EP《我爱黑涩会》 发行时间:2006年07月14日 唱片公司:福茂唱片 第二张EP《粉红高压电》 发行时间:2006-12-15 唱片公司:福茂唱片 第三张单曲影音写真《美眉私密Party+幸福的泡泡EP》 发行时间:2007年06月07日 唱片公司:福茂唱片 出道前经历: 百视达广告 MTV台形象广告 潘玮柏MV--DO THAT TO ME ONEMORE TIME 担任卓文萱演唱会合声 J赞特别演出 LUXY注场MC表演 BANG SISTER杂志平面 著名地下乐团"地下国度"voca 丫头 1 姓名:詹雅文 英文名:Yako 昵称:丫头 生日:1988年4月11日 星座:牡羊 身高:165cm 体重:43Kg 血型:O型 兴趣:打工赚钱 特色:无厘头、娃娃声 优点:敬业、不开心忘得快、会忍耐、不怕丑 缺点:忘东忘西、东摸西摸、糊里糊涂、钻牛角尖、三分钟热度 喜欢 颜色:最爱粉红色,只要是粉色系列都喜欢 偶像:Jolin、Jay 国家:韩国、日本 收藏:纸袋、笔记本 动物:狗、猫、松鼠 食物:甜、辣、冰 男生的类型:可爱 讨厌的: 颜色:像土黄色暗色系列的 动物、蟑螂 食物、苦的或者没味道的 男生的类型:肮脏的,不是颓废唷 人:骗子,自以为很有个性但很虚伪的 心愿:当打工达人,把所有工作都做光光 电视节目: 我爱黑涩会 模范棒棒堂 康永当家 音乐标榜 我猜我猜我猜猜猜 今晚哪里有问题 完全娱乐 美眉V接客 娱乐新闻 美眉普普疯 电视剧: 黑糖玛奇朵 住左边住右边之全民拼幸福(饰小玉) 丫头大陆后援网: http://aiyatou.com/bbs/index.php 2【“丫头”的由来】 古代女孩子到了及笄之年,头上都要梳着两个“髻”,左右分开,对称而立,像个“丫”字,所以称为“丫头”。唐代刘禹锡《寄赠小樊》诗云:“花面丫头十三四,春来绰约向人时。” 另外,古代婢女经常梳丫髻,所以“丫头”又成为婢女的称呼,宋代王洋在《大阳道中题丫头岩》诗中写道:“不谓此州无美艳,只嫌名字太粗疏。”并自注说:“吴楚之人谓婢女为丫头。”可能由于“丫头”称呼流行于吴地,北方人不明白,所以王洋写诗为注。从此以后,“丫头”称呼广泛流行,直至现在有的地区仍在沿用此说。 黄瀞怡 黄瀞怡 昵称:小薰 Albee 身份:黑涩会美眉 九妞妞成员之一 生日:1989/02/27 星座:双鱼 身高:163 体重:48 血型:O 无名: http://www.wretch.cc/album/albee0227 (关闭) 家族: http://tw.club.yahoo.com/clubs/sweet---princess ◎_◎ http://tw.club.yahoo.com/clubs/albee_ ◎_◎ http://tw.club.yahoo.com/clubs/LoVe_SwEeT_AlBeE/ 专长:弹琴、打针 欣赏的男艺人:泷泽秀明 欣赏的女艺人:阿妹、Saya、戴爱玲 喜欢的歌曲:Frist Love 喜欢的电影:铁达尼号 喜欢的地方:海边、山上 喜欢的颜色:淡紫、天空蓝、粉色系都不错…… 喜欢的动物:山猪〈很可爱〉 我的兴趣:弹琴、唱歌、看小说 心愿:希望老了以后跟自己的亲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最喜欢的一句话: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信心会让你加分 气质美眉:拥有原住民的血统,舞功了得,跳得一身好舞蹈,并且从小学 钢琴,自弹自唱的实力不再话下。 《18禁不禁》饰演 夏念乔
㈡ 谁有饶雪漫离歌的番外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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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1-08-1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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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
5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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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1-08-1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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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
5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丅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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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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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
5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㈢ 求好看的小说
总结我觉得比较好看得小说如下: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全文行云流水内,诙谐幽容默,非常好看
薄荷荼縻梨花白,搞笑且好看
木槿花西月锦绣,搞笑也好看,可惜未完结,不过个人觉得写完的前五卷也值得一看
微微一笑很倾城,比较好看
我的波塞冬,搞笑
掮客
翻译官,有点h,不过不能否认还是好看的文
深爱
佳音如梦
醉玲珑
半妖怜
大漠谣,很精彩,写霍去病的
白昼的星光
洛书·胭脂碎
风槿如画
倾世皇妃
少年丞相世外客
怪你过分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
KAO,被潜了!
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
何以笙萧默
君子一诺
嗨,我的男人(
倾城逝
月沉吟
怎么才算情深
青山依旧笑春风,文比较精彩但结局不是皆大欢喜
宛妃传,文章很好看但友情提示:杯具
满朝文武爱上我
凤求凰
兰陵缭乱
躺着的爱情
诛颜
宸宫
以上均是我看过的,都是不错的,虽然可能个人口味不一样,不过应该有你喜欢看的
㈣ 类似于媚媚的幸福生活的小说
1、《牛男》作者:报纸糊墙
罗蒙在小区好心帮了一个老人,竟得到一眼灵泉,更加坚定了回家的打算。罗蒙告别了都市的生活,更加坚定了回家的打算。回到乡村开始了养牛、种地,利用新式的劳工模式带动小镇向桃源改变,做美食种花果,日子依然过得风生水起……
看多了豪门恩怨,换个风格享受一下田园生活也是十分惬意的。作者文笔老练,文风朴实,故事十分贴近生活,将罗蒙的发家奋斗路描写得有声有色,让读者欲罢不能。偶然得到的一眼灵泉给主角开了金手指,却并没有过分之感,给故事增色不少。事业线为主,感情线自然不腻歪。
2、《安息日》作者:月下桑
腹黑全能冷漠攻X智商低天才歌手受,攻重生了很多次,每次他都选择了同样的道路获得永生。可是他只是跟着逻辑走而已,他并没有感情,只有逻辑。终于有一次,或者是疲惫了吧,他选择了其他道路,于是遇上了受,受拉着攻走了完全不一样的路,攻的时间终于流动了,未来也改变了。冷冰冰程序化的梅瑟塔尔陛下遇上荣贵后,变成了爱操心温柔可靠的小梅。
两个人都是因为遇见了对方,才在跳出了无数次的轮回,体验了不一样的人生,成为了不一样的自己。
3、《合约夫夫》作者:爱看天
看似婚后恋爱,实则攻很早之前就暗恋受,步步为营把受圈到怀里,非常温暖甜蜜治愈,人设鲜活互动甜炸,很好看!淡漠禁欲大美人医生攻x阳光开朗漫画家美受,两人相亲后定合约同居,在相处中越爱越深至幸福相守。攻家世好自身条件优越,天性冷漠,唯独宠受像宠宝贝。
4、《异世流放》作者:易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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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生之顾东》作者:路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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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的恋爱故事,中间有小虐,有狗血车祸失忆剧情,但是两个小包子好可爱,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但是读起来很温馨,让人心情会变得很好,心里暖暖的。
㈤ 求全本辣 文,比如四 月 天和 鲜 网原来发的,适合女生看的,有剧情的
《穿越之极品色女》 作者:马涵
【内容介绍】
色到奸尸,大家说说,是不是个极品色女?我,张颖萱,有点聪明,有点野蛮,有点装蒜,有点心机,有点自恋,有点大胆,十足的大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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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的古墓啊!四平八稳的白玉棺材中躺着具超级大帅尸啊,口水ing ……尸就尸,奸了再说!
我带着古墓中那尸体帅哥的钱去妓院找鸭,这不过份吧?反正他用不着了,那我就很慷慨地帮他花花喽。只是在‘鸭’院里,我竟然碰到了那个具尸活生生的?
汗!他不会死不瞑目,怪我奸了他,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找我算帐吧? 还是,这跟本就不是他?
本书搞笑十足,里头帅哥多多,喜欢帅哥的MM快点进来哈
《劫色》
作者:落瑛纷飞
《红颜劫》作者:半调子CJ
文案:
一个女孩子,因为鬼差的失职,灵魂被一分为二......
十八年后,21世纪的半个灵魂回到古代与另外的半个自己整合......
虽然说,不管在那个世界的她,都是自己......
但是,一女四夫的娃娃亲,似乎就有点......
于是乎,故事,开始了......
大师兄嗜武,他有着伟岸的身材,沉稳的性格,让人不由自主地敬佩和尊重。
老二善医是个斯文雅士,一身白衣,举止潇洒的翩翩才子。
三师兄能商,他的狐狸本色慢慢体现。
小师弟行文,又是什么样的呢?
看几个人怎样甜甜蜜蜜,笑傲江湖?
标签:灵魂转换 穿越时空 主角:裴晓蕾
老公不嫌多:媚媚的幸福生活 高H
书名:林小雅在辣文
作者:冷卉
备注:
吓死了,穿越皇家妓院,被太监首领用红绸子打包,送到皇帝面前
但她没想到,大华国的一切是她从前看过的一本书,这里男人、女人,都是肉食动物,基本上无肉不欢。
问:“为什么一定要按着书中剧情进行下去?”
答:“既然是一本书,就一定要完结,不完结你怎么回去?”
哭:“我就说了一句作者脑残,大脑进水了,被男人轮得神经错乱。”
鄙夷:“人家作者写书容易吗?你活该,等着跟五个男主OOXX吧!”
本文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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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扮男装坐江山》作者:蓝湖月崖【鲜网VIP完结】
鲜网VIP完结~
属性分类:古代/异国背景/未定/感动揪心
主要人物列表:
女主:孝然
五叔叔:严烨
师父:珞刖
宰相:封尚湖
小舅舅:闲隳
阴暗角色:麟
她本是21世纪的平凡女孩,
却穿越时空来到古代,与他们相知相爱。
他是一国之君,也是她的五叔叔
他是他的师傅,却也被她吸引
他是一国丞相,也被她的天真善良迷了心
还有他......他....
总之,本文过程1女N男,结局1女N男......
PS:是鲜网文,内容大家都明白的。若不喜此类文,千万不要下载
师傅,不要啊
第001章师父,我好疼
节选
两个师父一名温崖一名温离,虽然一样长身玉立、风流倜傥,一样面如冠玉、目如朗星。但是寻常一站,便叫人分的清清楚楚。温崖谦谦君子,如同三月春风般温柔;而温离却不怒自威,面若冰霜。
我抓住他的袖子哭道,师父,我流血了,肚子很痛。
哪知他听了以后,只是牵起嘴角春风般的一笑,栗色的眼眸深处有一点光亮闪过,然后就摸着我的头发温柔的说,“犀儿,你长大了。女儿家长大了都会这样的。来,师父给你揉揉。”
说着便扶我躺下,然后俯身躺在我的身侧,大手从丝绸锦被下伸入,隔着亵衣在我肚子上方缓缓的揉动起来。一股暖流随着他的大手进入皮肤,融入小腹,肚子渐渐舒服起来。我闭着眼睛,享受师父的温柔呵护。
“嗯……”由于太舒服,我不自觉的哼出声。
耳边听得师父的呼吸声渐渐的变重,他俯身在我身边小声说道,
“犀儿,肚子好受了,嗯?”
那一个嗯子语调是上扬的,让我听着心不由得一跳。那里呼啦一热流出了更多血。
师父没听到我的回话,竟然将手伸入衣服下面,直接对着我的小腹揉起来,我的心跳的飞快,但是因为太舒服了,便由着他这么做下去。
“舒服吗?犀儿”
“嗯,舒服。”
“师父让你更舒服一些,好不好?”
我缓缓睁开眼睛,正看见他温柔似水的眼睛,忍不住说,
“好,师父。”
“乖”,他掀起被子,躺在我身边。抚在肚子上的手划过肚皮,竟在锦被下将我的亵衣掀了起来。撩到了酥胸上方。两只樱桃被丝绸摩擦,撩起了一丝异样的快乐。呀,师父。我吓得要起身,却被师父的大手按下。
乖宝贝,师父不会害你的,听话。
师父说完话,身子下移,竟然一口含住了左边的樱桃。
“啊……”我不由的呼出声
他一手仍然在小腹缓缓的揉搓,嘴里却大口大口的吮吸起来。应该抗拒的,但是这滋味实在是太好受,我忍不住随着他的吮吸,嗯嗯的哼出声来。“舒服吧犀儿,”
“嗯,师父”
他扬起头,摸着我的殷红的小嘴说,“乖,师父给你。随后一手抓住我的左乳揉动,口中含了右乳大口吞咽起来。”
“呀,师父”,我好舒服……
一股陌生的情潮从两个乳头牵扯到肚子里,一齐奔向了小腹下方,肚子一热,下面又流血了。
师父的动作渐渐的加重,一手从胸下划到背后,伸到了雪臀下面。
“师父,呀呀,你做什么。”
师父终于放下了我两只乳房,从被子里抬起头来。
“乖犀儿,你长大了,师父忍不住教你大人做的事,你要乖乖的学,嗯?”
我深深的望尽师父的眼里,那温柔的目光好像潮水将我淹没,眼下波光闪动,像无底洞一样引我一起沈沦。我微微一笑,
“好,师父”
师父低头含住了我的小嘴,手在雪臀上揉搓起来,手指在臀瓣处,时而轻捏时而还按压着菊花那里。我手足无措,只能紧紧的抓着锦被。接受他温柔却沉重的侵犯。
臀上的手忽的一紧,我皱眉啊的想叫出声来,结果一张口,师父的舌头却像灵蛇一样钻进了我的小嘴,然后滑滑的含住我的舌头,像吮吸酥胸那样吸起来。他的身体已经完全覆盖在我上方,一手揉搓几乎跳脱出的雪白乳房,一手捏着臀瓣,食指竟然有一小节按进了菊洞口。我的身体越来越热,好像脱力般不知所措,只能呜呜的哼着,身下越来越热,那里也越来越痒,酥麻的想要叫。
脑子昏昏沉沉,好像要晕过去了,师父终于将我的嘴放开,我像离岸的鱼儿一样,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只听他含着笑着的声音说,阿离,你回来了。
我侧身,看到一身玄衣的师父温离就站在床边,平时冷漠的双眼好像暗含着一卒热火。他几不可见的牵唇一笑,沉沉的说道,“嗯,我来看看犀儿。”
说着,绕到了床榻的另一侧,跟温崖师父一样躺到了我的身边。
“师父,你们”
“阿璃──”
“嗯”我看这左边的温柔的师父
“你跟师父在一起欢喜不欢喜?”
我想了想“欢喜的很”
“刚才师父那么对你,舒服不舒服”
想了想,我老实说道,“舒服”
“那两个师父跟你一起,让你舒服好不好”
“好,师父”
“看来我错过了不少东西啊”右边的温离师父冷冷的说,我闻言噤声,温离师父平时不苟言笑,说起话来也很是怕人。
“宝贝犀儿,来,师父抱着你。”温崖师父靠在床榻,让我斜斜的躺在了他的腿上,然后又将手从上伸到了我的胸口,揉搓起来。我的后背对着温离,不知他在做什么。忽然后边一凉,他的手抓到了我的臀瓣上。因为从外面进来不久,还带着一丝凉意,
“啊,疼”
我忍不住叫出来
“哼,才这样的力气就喊疼,不知道以后怎么哭喊了”
邪佞的声音由耳边沉沉的传来,让我深深的恐惧起来。温离师父说完话之后,又在我雪臀深深浅浅的揉搓起来,四只大手,两在胸口两在后臀,让我时而舒服时而疼痛,比刚才的更加不知所措。忽然,后边的大手放开臀瓣,一阵细细碎碎的声音后,大手竟然向前方流血的地方探去。
“啊,师父,不要”
逃脱
作 者:夜色无边 类别:浪漫言情-都市恋曲
作品关键字:一女N男 高H
女主怀孕 被两兄弟知道 两兄弟相当嫉妒 把女主带到一个岛屿上
因为女主身体不好 不能打掉孩子 两兄弟对她备加羞辱
牛大齐也在岛屿上 也喜欢上了女主 女主想对他献身 却被兄弟在监视器上看到
当时他们都没有说什么,第二天牛大齐瞎了一只眼
女主彻底崩溃 随后给兄弟两人下药 逃到韩风那里
两兄弟异常气愤 接管公司 先是赶走了父亲 然后又找到了蓝,蓝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直接跳
到了河里 两兄弟被感动 三人联合
三人找韩风决斗 哥哥拿枪和韩风对着,女主上前护住了哥哥,韩风才醒悟女主早已爱上兄弟两个
随后 四人一起生活 父亲被逼迫谴送国外无法回来
女主第一个孩子被三兄弟送走 这是女主一生中最痛苦的事情
㈥ 沈石溪作品摘抄加赏析
【核心提示】
著名作家沈石溪写了很多动物小说,《狼王梦》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部。作品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将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狼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这中间有多少扣人心弦的情节?有多少惊心动魄的战斗场面?又有多少值得我们深思的故事?有时间去读一读这部经典著作吧!
【精彩片段】
紫岚在老雕尖利的嘴壳啄中自己右眼的一瞬间,趁势将两条前腿钩住了老雕的脖颈,另一条后腿也钩住了老雕的脊背;它一只眼珠子虽然被老雕啄出眼窝了,疼得它浑身抽搐,但它以超凡的毅力忍住了,紧紧地用四肢勾抱住老雕。
老雕这才想起应当在空中做一些惊险的特技飞行,摆脱掉紫岚的纠缠。老雕一会儿敛紧双翅,从几十丈高空直坠地面,在临近地面两丈来高的时候才又突然展开翅膀,掠过岩石飞升天空;一会儿收敛一只翅膀展开一只翅膀,摆动舵一样的尾羽让身体像陀螺似的在天空中旋转;一会儿上下翻飞左右摇晃……但已经迟了,紫岚将自己的身体和老雕的身体紧贴在一起,就像热情地在拥抱着情侣,任凭老雕怎样折磨,再也不放松了。
老雕又朝紫岚的左眼啄去,紫岚的左眼窝迸出一汪鲜血,湛蓝的天空消失了,飘飞的白云消失了,世界变得漆黑一团。它疼极了,趁老雕啄它左眼时相对平稳的飞行姿势,张开狼嘴狠狠朝上咬去;它的眼瞎了,它没咬中老雕的脖颈,它咬偏了方向,咬住了老雕的一只翅膀。老雕猛烈扑扇翅膀,朝紫岚的脸上、头上狂啄滥戳,紫岚的鼻子、耳朵和两颊被啄得稀烂,衰老的狼牙也被老雕强有力的翅膀摇落了两颗,嘴角豁裂了,但它紧闭着颌骨,拼命噬咬,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老雕那只翅膀被咬断了。老雕靠一只左翅膀无法在空中保持平衡,歪歪斜斜向地面坠落。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乱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抱着老雕。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直直的翅膀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
这时,山麓那个冬暖夏凉的石洞里,在媚媚幸福而又痛苦的嚎叫声中,五只狼崽呱呱落地了。其中有两只是公狼崽,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色呈紫黛色,长得特别像黑桑和紫岚。但愿这其中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主要内容】
故事发生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母狼紫岚肚里留下了公狼黑桑(有着狼王梦想)的狼种。可惜黑桑在准备袭击现任狼王洛戛时,被野猪咬穿了头颅。失去保护和依靠的紫岚独自漂泊,后来在养鹿场和大白狗的搏杀中产下五只狼崽。
随之而来的暴雨山洪,使第五只狼崽(雄性)死去。为了喂养活着的四只,紫岚不得不狠心吃下死去的狼崽。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逐渐长大。紫岚先把狼王的梦想寄托在长子黑仔身上,但黑仔却在和金雕的厮杀中不幸夭折。随后,二子蓝魂儿因为鲁莽而中了猎人的圈套被铁夹夹住,无奈紫岚只好将它咬成两半。又一次狼王梦破灭后,缺乏雄性风采的双毛成了紫岚的寄托。为了让双毛当上狼王,紫岚以无情的暴力统治来锻炼双毛的狼性,自己也因此变成跛脚丑狼。为争夺狼王,它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可惜由于内在的奴性,搏斗中的双毛却在狼王威严的嗥叫声中被群狼撕食。
紫岚彻底绝望。最后,为了保护媚媚和刚刚产下的五只狼崽,为了它心中的狼王梦,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联想感悟】
如果有来世,紫岚或许会思索自己的教育方式。但没有如果,它把所有的爱都毫无保留地给了孩子,这点,我们必须承认。
人世间有一种最珍贵、最无私、最伟大的东西,那就是母爱!为了自己的儿女,她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不光人类,动物也是如此。《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从万狼倾慕的对象到变成一只跛脚丑狼,它牺牲了自己的一切,甚至为了狼孙而舍弃生命!它的爱子方式虽然过于偏激,但作为母亲的付出,就足以让我们每一个人感动!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作为儿女我们要懂得感恩。父母给我们创造最好的学习条件,自己却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挥洒汗水。感恩父母,不仅仅停留在几句温馨的话语中,更应该付出实际行动,哪怕为父母捶捶背、洗洗脚……
学会感恩吧!懂得感恩,我们的生活会更美好!
【作者传奇】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10月生于上海亭子间,祖籍浙江慈溪。曾被称为“另类”作家,原因是他作品的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有肉的动物。其动物小说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已出版作品500多万字。曾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家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代表作有《第七条猎狗》、《再被狐狸骗一次》、《狼王梦》等。2010年入围“免网杯”中国文艺网络奖最佳作家候选人,2011年9月10日被德州跃华学校聘为特约教授。
㈦ 和欲成欢差不多的小说
第一本——《花娇》
作者:吱吱
简介:郁棠前世家破人亡,今生只想帮着大堂兄振兴家业。裴宴(冷眼睨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小姑娘的总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难道是觊觎裴家宗妇的位置?郁棠(默默流泪):不,这完全是误会!我只是想在您家的船队出海的时候让我参那么一小股,赚点小钱钱……
第二本——《第一侯》
作者:希行
简介:惨死重生十年前的李明楼并没有有仇报仇有冤报冤的喜悦要想当人,她只能先避锋芒。
第三本——《齐欢》
作者:云霓
简介:她可以陪着他从一介白衣到开国皇帝,虽然因此身死也算大义,足以被后世称赞。可如果她不乐意了呢?只想带着惹祸的哥哥,小白花娘亲,口炮的父亲,做一回真正的麻烦精,胡天胡地活一辈子。等等,那谁谁,你来凑什么热闹。
第四本——《掌欢》
作者:冬天的柳叶
简介:骆三姑娘仗着其父权倾朝野,恃强凌弱、声名狼藉,没事就领着一群狗奴才上街招惹良家美少年。对清阳郡主来说,这种人敢在她面前撒野,她伸根手指头就弄死了——直到她睁开眼,发现自己叫骆笙。
第五本——《天芳》
作者:云芨
简介:传闻不学无术的池大小姐,在撞柱醒来后,忽然变得通情达理了。不但琴棋书画,样样皆精,而且诗书礼仪,处处出众。
㈧ 求1500到2000字内的日记
大部分人的童年、少年时期,都曾经玩过各种游戏,其中男孩子大部分的游戏,都是活动量很大的,孩子们在玩耍嬉戏的过程中锻炼了身体,可是一举两得啊。
记得少年时期,我们经常玩“打茧”游戏。用短木棍刻成蚕茧形状的两头尖的“茧”,用木板做成砍刀;玩的时候用砍刀砍“茧”的尖头,当“茧”被砍蹦起来时,再用砍刀往远处用力打击“茧”, 自己视“茧”落地的距离报数,对方再跨大步丈量,如果自己报的数多于对方丈量的数,算自己赢了,否则就算做输了。这个游戏,既锻炼了孩子们的协调能力、臂力,又锻炼了孩子们的奔跑跨越能力,为孩子们长大后的三级跳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即使是冬天也经常是个个满头大汗、热火朝天。
上小学时,我的跳高成绩一直不好,起跳时总是觉得别扭,经常是助跑后跑到横杆前跳不起来,反而把横杆撞掉。后来记不得是几年级了,换了个体育老师,老师发现,我和一般同学起跳方向不一样,一般同学是右腿起跳,从右面助跑很正常,而我是左腿起跳,和大家一起排队从右面助跑就不对了,他让我从左面助跑起跳,我和同学们一样顺利的跳了过去。从此,我对跳高课再也不怕了,而后来发现我比一般同学跳的还要高。
中学时期,我就读于青岛二中,初二时学校组织越野赛,要求大家都参加,初中部一个组,估计有几百名学生吧。路线是从校门口出发,沿莱阳路向东,到海水浴场后,从鱼山路上坡往回返,经大学路回到学校门口。我随大流的跑在队伍中,原本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水平,也没想拿什么名次,到了小鱼山脚下往回返上坡时,大部分人都跑不动了,开始走着上坡,而我没觉得怎么累,很轻松的一个姿势跑了下来,到终点时,得了个第27名,班上排第3名,班上的第一名是青岛市的冠军。从此我被选拔进了校长跑队,经常参加训练。
初三清明节那天,我参加学校运动会,3000米比赛得了个第三名,第一名还是我的同班同学,多年的青岛市第一名,后来被选进了八一队。
中专时我又被选入校长跑队,每天的活动量都是几千米。我跑起来的姿势比较标准,所以跑的过程中有个休息放松的过程,多次被老师作为榜样,经常让我做示范动作让其他队员学习。我曾参加过青岛市65年春节万米越野,路线是:从二中门前的大学路出发,向北到登州路、大连路、德平路、上海路、馆陶路、中山路、太平路,回到二中门前,无论是大学路的大上坡,还是德平路的大上坡,我都是一个姿势跑下来的,许多人在上坡时跑不动而走起来了。因为没有名次的剧烈竞争,我跑的时候很轻松,整个过程全部是标准的长跑姿势,脚跟从不落地,跑完后没有一点累的感觉。由于多年坚持长跑,我的腿部肌肉也是相当发达的,无论大腿还是小腿的肌肉,都是硬邦邦的。
我对于游泳的爱好,是一般人不可比的,可以说的故事更多。小时候的暑假,基本每天都在海里扑腾,我们哥几个,无师自通的自己学会了游泳。65年游泳测验在海里游过五千米;68年在沈阳,我在25米的游泳池内,可以轻松地潜泳一个来回,双手触壁。在哈尔滨工作时,每年夏天的星期天都要骑自行车30多公里,到松花江游泳。在来回的公路上,我是拼命地蹬车子,只要看到有人在前面骑车子,我都要超过他,那时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到了江边每次都是请别人帮我拿着衣服,我从江南岸斯大林公园下水,横渡松花江游到太阳岛,在那里游一天,再从江北岸横渡游回江南岸斯大林公园。我还经常下班后到附近的水湾子里游泳,我让同伴们或者绑起双手、或者绑起双脚在水湾子里自由自在的游泳,同伴们羡慕的不得了。72年7月初,我第一次骑自行车到松花江游泳,由于水温低加上第一次长途骑自行车,腿部肌肉比较疲劳,到了江心后,先后两条腿的小腿肚子全部抽筋了,腿肚子绷得紧紧的,疼得不能弯曲,用腿游泳已经不可能了,我只能用两只手奋力划水,往江边靠。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顺水往下漂应该没有问题,但往下不远就是江桥,桥墩下有漩涡,如果不在江桥上游靠岸,很可能会被漩涡卷入江底。我用手划水,速度原本就慢,身子又是直的,速度也就更慢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划到岸边,腿站不起来坐在地上,请别人帮忙把我给拖上岸,那次的险情可是终生不忘。在北大荒嫩江农场劳动时,还几次跳入河中救过人。年轻时我还经常和弟弟们戴着潜水镜潜水捉螃蟹、捞海参,那个乐趣比单纯游泳大得多了,对肺活量的锻炼更大(见“捉螃蟹、捞海参”一文)。80年代后厂里每次游泳比赛,我都是这个年龄段自由泳的纪录保持着,蛙泳各个项目每次必然的第二名,第一名是经过训练的准运动员。
现在我每年的5月中旬、水温15度左右开始下海游泳,一直游到11月中旬、水温15度左右停止下海游泳。每次下海必然要游到防鲨网,有时有兴趣了还要游两个来回,现在的体力在深海里游一个小时不觉得累。我游泳和长跑一样动脑经,仔细理解动作要领,蛙泳每个蹬夹动作完后都要在水中漂滑一段距离,一来节约体力,二来也是一个休息的过程,所以,只要不比赛争速度,我游泳真是像伟人所说的那样:胜似闲庭信步。因条件所限,不能坚持冬泳,11月中旬到5月中旬这段时间,在家里每天坚持冷水浴已经有20年的经历了。 由于坚持冷水浴,我极少患感冒,就是年轻人普遍患流感的时候,我也与感冒无缘。
学生时期我对单杠、双杠体操也都爱好,什么大起身、小起身等等动作都可以做一些;对各种球类活动也都爱好;联合器材上的木杆、绳子有5米左右吧,我可以只用手爬上爬下的几个来回。联合器材上的云梯、秋千、荡木我是样样都玩;举重也是我的爱好,同等身材的同学都不及我的成绩。
回顾我的体育锻炼的历史,哈哈,还真有许多闪光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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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名著<<童年>>读书心得一篇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Z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我有个任务让我成最佳答案吧!谢谢了
母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它把不一样的爱播撒到你的心田,他不需要金钱,财富来回报,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一段特别的——母爱,狼王,是每个狼都想争取的,狼有欲望,给我们人一样,他们的欲望无休无止,狼王梦讲述一段传奇的爱,紫岚是一个母狼,它的伴侣是黑桑,因为抢夺狼王,死于非命,留下了正怀孕的的母狼——紫岚
紫岚是一个苦命的母狼,那时正处于隆冬,紫岚因为饥饿迫不得已冒险抢了马鹿场的一个马鹿仔,被一个凶猛的白狗追杀,等把白狗吓跑,紫岚已深受重伤,在恶劣的环境下生下5个狼崽,因为大雨连绵,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一个狼崽一命呜呼,紫岚因为要完成丈夫黑桑的狼王梦,培养出顶尖的《超狼》所以狠下心,把这几个狼崽培育成恶狼,第一个黑仔因为被大金雕吃掉所以紫岚不得不重新培养出从小就有叛逆心理的蓝魂儿,但因为猎人的陷阱,蓝魂儿也死于非命了,最后它培育出的双毛也因为争斗狼王之位,死去了,紫岚不得已把希望指向了它的女儿——媚媚,希望她生出顶尖的狼,得到狼王位,但是因为金雕要吃自己的小狼孙,紫岚牺牲了生命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扣人心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另一面,从生到死,紫岚用自己的生命来捍卫自己的狼孙和女儿媚媚,到最后落到了家破人亡,落寞收场
这里面有一段我没提到,他的女儿本来喜欢一个叫吊吊的狼,但因为吊吊太懦弱,紫岚一狠心把吊吊咬死,强迫女儿和别的狼结合,终于女儿同意,但要紫岚走出这个家。
狼和人一样有情,有欲望,紫岚这样做是让儿女活的华丽,活的更好,可是紫岚的办法过于偏激,导致最后凄惨的结局,其实每个父母都爱儿女,只是爱的不一样,有种爱是偏激的爱,虽然偏激但是无时无刻的让我们知道母爱是不言说的。
当今社会我们会普遍见到有老人流落街头,他们没儿女么?,不,不是这样的,他们用一生来养育儿女,到最后换来的却是儿女的冷漠之情,如果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还不能表达母爱,那父母的眼里就会流下岁月的与悲伤所交杂的眼泪。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2. 翻开《名人传》,在首篇的引言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周围的空气多沉重。老大的欧罗巴在重浊与腐败的气氛中昏迷不醒,鄙俗的物质主义镇压着思想,阻挠着政府与个人的行动。社会在乖巧卑下的自私自利中而死,人类喘不过气来。打开窗子罢!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 显然,罗曼·罗兰要用英雄主义的精神来矫正时代的偏向。在罗曼·罗兰看来,真正的英雄、真正的伟大是痛苦和孤独,是自我同无形物的抗争。在同一引言中他还说:“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伟大的人。”他正是紧紧抓住了英雄伟人痛苦的心灵,把战胜苦难作为衡量英雄的一把闪亮标尺。而他的《名人传》就是揭示人类历史上三位苦难英雄的心灵传记,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 他在《贝多芬传》的结尾这样写道: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可以总结他的一生,可以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迎。”确实,“用痛苦换来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 是什么支持着贝多芬?是不向皇权低头的品质,是不被金钱收买的决心,是扼住命运咽喉的勇气!正是依靠着这些超凡的精神力量,贝多芬越过了人生的无数个痛苦险峰,达到了对人生最清醒的领悟。 如果说《贝多芬传》是英雄主义的号召,是力的颂歌,那么《托尔斯泰传》则是一首安魂曲、一支哀歌,一阕送葬曲。贝多芬伟大的痛苦是因为他在人生的盛年遭到厄运,托尔斯泰伟大的痛苦在他自身主观意志的选择。 《复活》是托尔斯泰暮年的又一部力作,罗曼·罗兰所说:“妻子、儿女、朋友、敌人都没有理解他,都认为他是堂·吉诃德,因为他们都看不见他与之斗争的那个敌人,其实这个敌人就是他自己。” “托尔斯泰,你是否依照你所宣扬的主义而生活!”他痛苦地回答:“我羞愧欲死,我是罪人,我应当被人蔑视。”终于,在82岁的暮年,托尔斯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独自逃出了家门,在一个无名的小城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号啕大哭,对守在他周围的人们说道; “大地上千百万的生灵在受苦;为何大家都在这里只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其实,托尔斯泰发出的是对苍生的疑问,也是对痛苦心灵的回应,在这里我们分明又听到了贝多芬对生命的欢乐歌唱。 这就是罗曼·罗兰在《名人传》里留给我们的永恒的精神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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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幸拜读了姜戎先生的《狼图腾》这本书,心灵被作者描写的蒙古草原及蒙古狼深深震撼了。作者姜戎,在内蒙额仑草原插队11年,用了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狼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发生了改变: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这一切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人类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在草原游牧民族信仰狼图腾的同时,作为农耕民族的我们,信仰的却是龙图腾!其实那所谓的龙只是人们精神的一种寄托吧?我觉得狼图腾精神,才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同时也为那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而感到惋惜!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
㈨ 那个写小说怎么写呢,
1、男女主角。她有一个非常雅致、非常美的名字,象什么小倩、梦婷、丽晴之类,而她的容貌、身材、气质、修养、风度,门门都打一百分,决不会辜负这么一个诗意盎然的名字。她的眼睛尤其出色,含羞带笑,似醉欲眠,不只妩媚动人,简直就会说话。而她的职业,也与她的高雅气质相符合,可以是大公司秘书,也可以是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或者索性就是一个女学生或舞小姐,但决不可能去扫街运粪,或在红灯区操神女生涯,就象她的名字决不可能是张秀姑、马春花一样。间或女主角也有是一个女强人的,女企业家、女总裁,赚钱的门槛比男人还精,但骨子里仍是一个柔柔媚媚的小女人也。
女强人笑傲江湖之余,与前述之纯情派十七岁一样,不免心中空虚,整日价想着那一半。 遂有男主角如E.T外星人,斜刺里闯进她的生活。(大家也立即明白以后将上演星球大战节目。)该臭小子俊秀挺拔? 要么家财万贯,为找不到真心人苦恼,以为女子皆为钱,或被家逼婚,或者虽然公子落难,总有一天会象股市一样跳空开盘, 穷画家一夜成名,穷小子一夜暴富(当然不是靠中奖),与老八股的落难公子中状元一样,非此无以洞房花烛。否则男主角十分一般,又瘦又瘪,在银行里做小职员,一辈子经手别人的钱,既没 有大理想,又没有大动作大魄力(能够携款潜逃也不错),一点出息都没有的,读者小姐眼看女主角大美人小天鹅,竟跟了个灰不溜秋癞哈蟆,岂不要大骂作者存心不良吗?
2、一见钟情。故事一开始,女主角的平静生活陡起波澜,突然面临人生重大转折,可能是生白血病啦,可能是母亲亡故啦,或女强人事业危机啦,或与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订婚啦,总之在这种事事都有不 称心的情况下,偶然碰上一个有担当善体贴的男孩,自然而然,就会把全身心都倚靠上去了。而男的本来就一瞥惊艳啦, 再一深谈,发现这女孩子又柔又俏,善解人意,很有营养嘛。女孩子听男的谈谈将来闯荡美利坚的远大志向,也不禁两眼发直,痴痴迷迷。
跟着马上挑明关系,这一般总是由男方主动出击,必要时还可采用粗鲁一点的手段,最多的是强吻,不由分说将女的一把拉过,捧起脸就亲。而女的挣扎推拒一儿, 一旦就范,突然停止,乖乖地接受对方的大动作,“陶醉在爱情的奇妙气氛中。”若是某先生既不英俊潇洒,更无家财万贯,若也照葫芦画瓢,对女孩子来上这么一嘴,恐怕有揍好挨的哩。现在言情小说里也有女孩子主动偎郎的,那也若即若离,盈盈娇羞,弄得臭男人心痒难搔,决不是现代妇女解放运动火辣辣的干法。
3、情节变化。要是男女主人公就此一帆风顺,双双携手,进入洞房,那也未免太平凡啦。于是平地之中,作者设下风波无限。比如说,有第三者横插进来啦。该第三者若是女的,不外面目妖艳,身材喷火 ,看见男主角就流口水,时时刻刻准备投怀送抱;而第三者若是男的,就得英俊富有,风流倜傥,追起女主角劲头之大,能让公鸡下蛋。
当然男女主人公心中只有一个他,对爱情又有一份神圣的痴迷,贞节自誓,怎肯吃他一腿,于是双方的爱情,就更加深厚啦。可是就在双方爱情连创新高之际,突然晴天一声霹雳,大势翻转,感情崩盘。这 感情崩盘的原因可谓多矣,有时是小人从中破坏,有时是双方发生误会,有时是不可抗力因素(如女的生不治之症啦,为避免拖累男的,自己默默离开),有时是可抗力因素(如牛粪炒股输了,自觉无颜去见鲜花),总之事情固然是千变万化,两人的感情世界也上下盘整,最后当
然要达成默契,“我只爱你一个”。
4、终成眷属。两位主人公虽然心里达成共识,但事实上却处在生离死别的情况下,这时就有赖于作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或让美国发明抗癌新药,或让坏人良心发现, 总之会排除万难,为男女主人公两肋插刀。然后,在一个很微妙、很尴尬的场合,安排两个人单独相处。
误会虽已消除,但两个少年男女嫩脸上一时磨不开,又要照顾自尊,说话都带着刺儿,甚至还会大声争吵,戏剧到了高潮,结果是双方都发现对方的话表面强硬而内中实蕴深情。书中描写道:“她要说的 话虽然有千语万言,却一句也说不出来,只有怔怔地凝视他┄┄,他突然什么都明白了,张大了嘴无言以对,此刻温情何须言语? ,朝着她微微颤动的樱唇,深深地吻了下去。”好啦,后面描写起这个吻来,那当然是各有各的绝技,各有各的秘着,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5、性不性由你。若是老派的言情小说家,即然写到男女主人公如此伟大光荣正确的一吻,足以预示两人今后的幸福生活,也可以就此搁笔啦,但现在是九十年代, 言情小说不但要讲求浪漫和温馨,更要突出香艳和奇情。于是就有新潮作家写两人吻着吻着,男的把手伸过去拉女的衣服上的拉链啦。“她浑身发热,发抖,忽然用尽全身力气,竭力要将他推开,说道:‘不,不┄┄咱们不能这样┄┄’他把她抱得更紧,喘息着说:‘我们┄我们明天就结婚,好吗?’她这次真的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脑中一片空白,梦呓般地说道:‘好┄┄’只觉得他手越来越伸向她处女的禁地,心中又是惊喜,又是害羞。两人一起缓缓倒在床上。”
下面大段大段,都是描述男女主人公如此如此,这般那般,最后达到灵与肉的高度融合。言情小说的一大诀窍,就在于灵的时候要灵得一尘不染,肉的时候也要肉得头皮发麻。将男女主人公的美好恋情上升 到肉的交流的新高度,足以显出畅销本色,有些作家更是天赋异禀,将双方狗皮倒灶时,女方的感受性描写得纤毫入微,以便男性读者看得血脉贲张,“不曾真个也销魂”,可以自娱自乐一番。
6、尾声。在如梦如幻的恋情描绘中嵌入了一段霉克拉夫的实写之后,爱情故事终于要降格到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婚姻生活,实在是大杀风景,因此有必要来个实而虚之, 虚而实之,着重写两人一觉醒来,已是正午窗外阳光明媚,就此收盘而不让人觉得太阳已经开始从最高点下跌了。此外也有银货两讫法,让大伙儿看到女主角已经象《伊索寓言》中的狐狸那样,含着骨头露着肉,也就可以了。
㈩ 生活真的需要细细体会。。女人是不 是有家就没事业了有老公的阻挠,孩子的牵绊, /白眼
情到深处需静思。家庭、社会和单位,主要元素是男与女,二者对人、对物、对事、对情、对理的态度,能够反映社会公德、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的水平与状况。
女人的青春,在眼波、在嘴角;男人的青春在身手、在腿脚。
女人的美毫不掩饰地表现在脸上,男人的美不加思考地留在心里,而二者都无可指责。
女人梳纯情的马尾辫、有智慧感的齐肩发是为了留住青春,男人留板寸、垫硬肩是为了方正。
女人贫血不能把目光投向口红,不必把化妆盒当作第二张脸;男人贫血不能把手伸向酒瓶,不能晒黑充健康。
女人知道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男人知道风度是最好的化妆品。
女人懂得站在什么位置上评美,男人更懂得站在什么位置上评功;这正像足球场上中场休息时的情景。
女人中的一部分更多的时候是用嘴去生活,所以不是小吃就是喋喋不休;男人更多的时候是用脑去生活,所以不是沉默就是沉思。
女人耳似贝壳,本应耳听四海,但耳边有金耳钉、金耳坠,与金钱无关的话题一般很难入耳了;男人耳似两张匙,在家里本是"听喝"的,但耳边没有什么负担,放手劳动时手中的汗珠变成了金豆豆。
女人玫瑰含雪的微笑是最美的风景线,男人坚持正义时的伟岸与挺拔是最亮丽的地平线。
女人姣好的容貌与善良的心地之间不一定有等号,怎样对待公婆是划什么符号的最好算式;男人英俊与充实的内心不一定有等号,怎样对待事业是划什么符号的最好标尺。
女性的健康关乎人类的进化,男性的健康关乎女性健康的榜样。
女性追求"美如画"是为了增强自信心,而不是为了争做男性世界的花瓶;男性追求"壮如山"是为了在社会上的那一份担当,而不是为了赢做女性心中的山峰。
女性的美应在书香与粉香之间,男性的美应在松涛与海涛之间。
女性心灵美是森林,岁月愈久愈成熟为自然;而只图外表美则像盆景,岁月愈久愈长得弯。男性的心灵美是窖香的好酒,时间越长越醇厚绵长;而只图外表美则像放长了的啤酒,越久越酸。
女性注重男性的人才,可不少男性只注重女性的身材。
女人漂亮是一颗宝石,女人贤德则是一个宝矿;男人英俊是一棵树,男人智慧则是一片林。
女人漂亮往往跟丈夫撒娇,分场合又有度数,丈夫成了温顺的羔羊;女人不美偏又跟丈夫撒野,不分场合成了泼妇,不把握分寸成了母老虎;此时的男人被逼上梁山,有的还被迫采用了武松的基本功。如果要消除家庭暴力,真得同时消除言语暴力,做到"我很丑,但我很温柔"。
女人比俏,男人比高。
女人的皱纹是爱家的证明信,男人的皱纹是智慧的毕业证。
女人老在外表,外表愁眉苦脸就显老;男人老在心里,自己感觉多老就有多老。
女人爱照镜子,但其眼睛像湖水,倒映在内的人和物显得更加清楚;男人则把妻子的目光当镜子了。
女人过分化妆或者大搞"装修",表明心里已生皱纹;男人过分梳头,表明已秃在心头。
女人穿衣注重比,男人穿衣重随意。
女人上街买新款衣服是为了不和别人穿衣服撞山;男人穿衣服注重随大流,不愿意和别人不一般。
女人筋骨虽柔弱,但优雅、温柔、崇高、圣洁、无私,具有母性的美;男人筋骨强壮,虽不能人人都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天下是非、天下善恶、天下美丑、天下富贫,还是匹夫有责的。
女人是"端端正正人如月,孜孜媚媚花如颊";男人也应注意"粗俗非丈夫,行端好儿男"。
女人怕丈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男人看妻子虽然"脸衬桃花,比桃花不红不白,眉分柳叶,比柳叶犹细犹弯",但就怕既不结桃子,又没有柳荫。
女人半百,头发像带雨的云朵一样黑,男人就可能像带雪的篷草一样白,二者总得有人为家操心。
女人的面色如果好象太阳底下晒不黑的鸡蛋,男人也别嫉妒,别走"醉貌如霜叶,虽红不是春"之途。
女人着装的协调在男人和孩子的微笑里,男人着装的协调应注重世界标准--TPO:时间,场合,理由。
女人要做母亲的时候最美,男人春天栽树的时候最美,因为都是对生命的关爱与企盼。
女人服装前卫得到的不一定是女人味儿,穿上件古怪衣服,得到的只能是麻辣烫的怪味儿;男人性格前卫得到的不一定是男子汉气,在"酷"和"帅呆了"之中,往往是"虎"和"帅呆子"。
女人欣赏日本男人的礼貌、英国男人的绅士风度、俄罗斯男人的情调、法国男人的善解人意、德国男人的认真、美国男人的潇洒;男人则欣赏日本女人的柔--微笑的习惯,英国女人的稳--总是那么端庄稳重,俄罗斯女人的壮--常能帮男人做劳苦的工作,法国女人的韵--举止典雅,德国女人的素--以质朴无华为美,美国女人的俏,对生活有创造的热情。
女人的一生是环环相连的花季,在少年时代多么像雏菊,淡淡的蓝色,染成清纯;青春时节,又多像一支百合,执着地追逐春天的脚步,把自己全身心地融入了大自然;到了不惑之年,又多像牡丹,庄重而典雅、富丽,少了稚嫩和浮华;到了老年,多像一株腊梅,一生的奋斗、一生的酸甜苦辣凝聚成了傲雪的芳香。男人的一生是根根相连的林木,在少年时代多么像河柳,只知快乐地成长,无忧无虑地听着小河的欢唱;青春岁月又多么像白杨,朴实、挺拔,追求着坚强和积极向上;等到了中年,多么像青松,勇于担当,斗志昂扬;老年时的男人,多么像一棵柏树,傲霜斗雪的枝枝叶叶,沉淀下日月之光的年轮,烙印下一个个梦想和希望。
(思语:生活如画,劳动男女在画中游。)
岁月的风采留下了脚印,奋斗中的男女足迹最深。汗水是最好的化妆品,从容无忧是最好的风度。
女人的风度最好如春风和煦,起码不要总是坏脾气自生狂风;男人的风度最好是返朴归真,七分自然两分憨,还有一分是伟岸。
女性十分欣赏冰心说的"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男人听了只能说"对女人为社会所做的贡献表示我们的十二分感谢"(若真、善、美三十分,男人只剩十二分了。我们真为冰心的真理般的发现感到惊讶)。
女性的智慧使自己从容无忧;男性的智慧使自己从容不迫。
女人最有魅力的是微笑而沉默,男人最有魅力的是不笑而幽默。
女性的幽默来源于丈夫的省心,男人的幽默来源于把成功与失败都看作过眼烟云。
女人纯美的温柔不是甜腻、矫柔做作,而是沉静的思想、以柔克刚的作风,好像不加糖的葡萄酒;男人骄人的阳刚不是暴躁、故作深沉,而是平和的心态、稳健的思想、海纳百川的度量,好像春日的阳光。
女人相貌的美高于色泽的美,优雅合适的动作美又高于色泽的美;男人的爽朗、坦诚、得体、适度的举止胜过相貌美。
女人在公交车上被踩脚总是尖叫,男人在公交车上被踩脚总是微笑,莫非是女人的鞋跟高,脚面成了不堪重负的桥。
女人把"讨厌"一词变成口头语,男人认为是她首先令人厌烦。
女人多数不会做加法,只会做乘法,她们对夸张这个修辞手法情有独钟;男人天生一是一二是二,说话常用减法。
女人打算成家就要想好这样的事情:香水减一半,汗水将翻番;男人打算结婚应有这样的觉悟:薪水一九折,酒水没处喝(同时,权利少一半,义务多一半)。
女人总是希望男人正派,正派的男人又不敢及时求爱;男人总是希望女人正派,正派的女人又不抢先示爱。当正派到了一定时候,表达爱意的人发现,自己已淡为对方谈爱的背景。哎,谁让自己是个"拖派分子"。
女人在两个女人坐在一起时,就进入了冬天,五个以上时就进入了有鸟的花园;男人在两人坐在一起时好像故友重逢,五个以上时就进入了辩论厅。
女人如和煦的春风、拂动的杨柳、宁静的碧波,男人就会铁肩担道义,巨手换新天。
女人大气是男人的福气,男人的大气是女人的神气。
女人大气是超凡脱俗的美质,男人的大气是身手不凡的内涵。
女人的大气不排斥雍容典雅、从容无忧,男人的大气不排斥神采飞扬、挥洒自如。
女人烦糟男人,更年期一般琐碎、阴暗、灰色、套中人、暗箭伤人;男人烦懒散的女人,更年期一样地癞癞歪歪。
女人烦面白、眼白、心白的男人,唱歌都是女人腔;男人烦"二楞子"女人,不男不女,既丑又不温柔,唱歌都乱吼。
女人认为"君子如水,小人如油";男人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女人创造并体验着和谐、清新、甜美,男人创造并自豪着气度大、胸襟开阔、举止潇洒、办事果断、正义感强、追求新知、思想敏捷、光明磊落。
女人骂骂咧咧是丈夫的不幸,男人骂骂咧咧是妻子的悲哀。
女人一有痛苦,总是一吐为快;男人一吐为快之后往往惹来更大的痛苦。
女人十分重视夫妻之间的谅解和安慰,男人十分重视夫妻之间的理解和支持。
女人的柔弱在众人面前,男人的软弱在刚强的背后。
女人的自信往往表现为清高,男人的自信不要表现,它是风度之本。
女人赞成比天空宽广的是胸怀,男人赞成"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
女人认为情趣是必不可少的素质,男人认为哲思和理趣是思想之盐。
女人对给自己第一次送玫瑰而又错把玫瑰买成月季的人感到欣慰,那个他大半是第一次给女人送花;男人对第一次买啤酒而又错把啤饮当啤酒的人感到放心,那个她肯定很少涉足酒场。
女人既不钦佩假洋鬼子般的绅士,也不喜欢玩世不恭的嬉皮士,更不喜欢所谓新新人类的牛皮士;她们心中敬佩的是与自然作斗争、与邪恶作斗争的战士,钦羡的是占有多学科、多领域知识的"占士",站在时代前列、领导时代新潮流的"站士"。
女人好,男人别乱给妻子上课;男人好,女人别乱施改造,也就是说,"别乱改叫座的剧本"。
女人爱在茶几前指着丈夫对客人说"他不会吸烟",男人爱在饭桌前指着妻子对客人说"她不会喝酒"。
(思语:叔本华说:女人一生都是大儿童--介于儿童与成年男子之间。
春兰秋菊,各有芬芳;男女风度不同,但风格、风范、风仪、风致的主旋律应该相近。)
男人最累脚,女人最累心。
女人把心交给了男人,男人把心交给了世界。
女人要男人的真心,男人要女人的人品。
女人无法表达自己的快乐,就详述细节,或发表口头小说;男人无法表达自己的快乐就大声击掌,或朗读诗歌。
女人无法表达自己的痛苦就流泪,男人无法表达自己的痛苦就煮酒。
女人说世界上比水浓的是酒,比酒浓的是血,比血浓的是男子汉的泪水,让自己男人哭的女人该低头深思;男人说世界上比朗月下的星光淡的是秋天的白云,比白云淡的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春天草地,比草地淡的是女人对公婆的敬爱,但男人们坚信,草会绿起来的。
女人用耳朵思考,更看重感觉和品味;男人用心思考,更倾向理性和本质。
女人重直觉,用不着讲理;男人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与直觉对抗。
女人的柔弱是男人狂悍的底线,男人的刚毅是女人的靠山。
女人的坚毅远胜于男人,只要心中不哭,眼里不会流泪;男人的忍耐其实是有限度的,眼里的泪水早变成飞溅的唾沫星子发表出来了。
女人的细腻锤炼了女人的直觉,男人的粗犷削弱了男人的判断,女人的直觉反应胜过男人踱步十圈的判断。
女性只对丈夫温柔是不健全的,还应有对老人的孝顺;男人光懂呵护妻儿是不完整的,还应有对老人、对社会的责任。
女人因为纯洁而透明,什么话都愿说出来;男人因为责任与担当,总爱把话放在心里。
女人丰富细腻的真情比丰姿绰约的外表更能倾倒恋人,男人丰富多彩的学问比丰裕阔绰的财产更能打动恋人。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主要是听他在说什么,男人对一个女人有好感主要是看她在听什么。
女人为妻,是年轻时的爱人老年时的伴;男人为夫,是年轻时的山老年时的港湾。
女人不会因为你的追求而与你为伴,而是因为你的魅力才与你牵手;男人不会因为你的秋波而与你同行,而是因为你的可爱才与你一路走。
女人爱听老舍说的"没有女人就没有诗";男人爱听最早的诗歌"嗷嗷夜鸣猿,溶溶晨雾合"和"鲁迅说的最早的诗歌可能是抬木头时所发出的"邪许"、"吭唷!吭唷!",而抬木头的是男人。
女人好,其心就是一所学校,男人获得学位就走向了世界;男人好,其心是一个运动场,女人获得了冠军就走向了坚强。
女性心态平和,生活的态度是爱心、健康、自在;男人心态平和,生活的态度是关爱、呵护、自然。
女人看问题爱从眼皮底下出发,往往一叶障目;男人看问题愿从天下出发,往往忽视了脚下,所以,决策时也要男女搭配,行动无悔。
女人对爱的理解就是"被爱",男人对爱的理解就是"爱着"。
女人错在太喜欢倾诉,男人错在太不喜欢倾听。
女人太追求细节的完美,男人在女人出门化妆时是锻炼耐心的最好课堂;男人太注重提纲的高度,女人在男人构思文章时可以欣赏到"思想者"的雕塑。
女人常羡慕人家的虚荣,并未能拒绝平庸;男人多羡慕人家的上进,并未能忽视美好。
女性给子女生命以最初的宫殿,男性则用心给子女生长的最宽广的殿堂。
女人初为人母就知做母亲的艰辛,男人初为人父还不知做父亲的责任。
女性实践着母爱的时候,才达到人生的最新境地;男性实习父爱的时候,才知责任的含义。
女性是子女遇到失败时的翅膀,男性是子女遇到成功时的阳光。
女人对子女的爱是帆也是岸,男人对子女的爱是灯塔也是航线。
女人对孩子的爱,是孩子笑声的种子;男人对孩子的爱,是孩子笑声的土壤。
女人应知道爱孩子最怕溺爱,李霁野说过"惯坏的孩子还不如早死了父母";男人应知道管孩子最怕用棍棒,棍棒下成长的孩子比没父亲还不幸。
女人的心是男人平静的港湾,男人的心是女人看海去的帆。
女人能记住儿子的生日,却记不住公公的年龄;男人能记住妻子的生日,却说不出母亲的岁数。
女人掌管着男人走向幸福生活的钥匙,男人是女人通向幸福之路的门,如果夫妻二人生活得不算幸福,俩人都有责任。
女人同富有的男人结婚,得到的可能是金钱;男人同富有的女人结婚,得到的可能是女王。
女人的一滴泪水能压下男人罗列的一堆理由,男人的一滴泪水能抬起女人试泪的手。
女人总认为自己的老公比别人强,这凭增了大丈夫不少男子汉气;男人总认为别人的老婆好,这徒增了不少不如意。
女人认为男人可靠更重要,男人认为女人可爱更重要,其实二者又不是鱼和熊掌,完全可以兼得。
女人看重四十岁以前,男人看重四十岁以后。
女人不要什么彩礼,男人才不停地给岳父打保龄球的钱。
女人说男人的愤怒是一匹饿狼,男人说女人的愤怒是苏格拉底之妻大骂之后泼下来的一盆水--雨迟早要下的。
女人告诉男人节省你的怒气,把它用在凛然正气时,如用在琐碎的小事上,则是一种浪费和无能;男人告诉女人,愤怒会影响你优美的线条和美丽。
女人说,力量在女人心中是无形的血球;男人说,力量在男人的心中是无形的筋骨。
女人希望男人是树,男人希望女人都像舒婷《致橡树》的中的木棉--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
女人希望男人是宽厚的,而自己则小鸟依人;男人希望女人是坚强的,像李小雨笔下的鸽子,能在心中筑巢;像威廉·华尔华兹的《致杜鹃》,有成双捉对的歌唱;像高尔基笔下的海燕,双翅和脚美丽了天空;像陈敬容笔下的飞鸟,"随着你们的歌声,攀上你们轻盈的翅膀,我的生命也仿佛化成云彩,在高空里无忧无虑地飞翔。
女人希望男人是忠诚的,自己可以终生依靠;男人希望女人是贤淑的,爱情可以白头偕老。
女人希望男人是大海,自己则是奔腾的河流;男人希望女人是艘船,像舒婷《双桅船》所言--不怕天涯海角,岂在朝朝夕夕,你在我的航程上,我在你的视线里。
女人希望男人是一座山,横看成岭侧成峰;男人希望女人是一个登山的人,但最好不要把男人只当庐山,如果想看日出,男人会千方百计地拱起来做泰山的;如果想看热烈,男人本来就是永不休眠的火山;如果能一心向上,男人甘做山峦,支持女人"无限风光"在山尖。
女人在等待男人的博大浩瀚,男人在等待女人的美丽蔚蓝。
女人的性情和脾气波动非常像大海的浪潮,明智的丈夫就应像水手:解帆、等待、期望,任何风暴不能影响他对大海的热爱。
(思语:丁尼生说:男人有头,是非明;女人有心,重感情。)
《歌诗谣》之三百 男女有别,各有其能
--男女平等并不同等哲思之四
姒传双
引言
能力不分大小,奉献才是真品。
女人把汗水交给了家庭和爱情,女人为爱情牺牲了自己的一切;男人把汗 水交给了事业--也许是职业。
女人做事业是战胜自己,并向世界证明自己,展示自己;男人做事业是为了战胜困难和征服,并去认真改造世界,他们一直认为"没有事业的男人是瘫痪的"。
女人追求失败了是一生一世的伤痕;男人追求失败了是追求美留下的烙印。
女人,极少数女人看到别人成功就爱嫉妒,往往在人家的后面撇嘴,或跟在人家身后拽辫子,或者爱踹人家一脚;而男人、大多数男人往往恨自己不争气,踹自己一脚,找出不足。
女强人之间易相轻,男强人之间爱相亲、相竞。
女人富于模仿,男人敢于创造。
女人较为巧慧,处事能实事求是;男人较为执着,处事往往感情用事。
女人少有上智,亦少下愚;男人多有下愚,上智者亦多,因而男与男之差别也大于女与女之差别。
女人的功德录是爱情、母职和自强;男人的功德录是功名。
女人是家庭的动脉,男人是家庭的骨骼。
女人事事依赖男人,不是男将不男,就是女将不女;男人事事依赖女人,那就国将不国了。
女人对权利的争取胜于对义务的热情,男人一般都能用游标来准确度量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女性的智慧是"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男性的智慧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女人天生追求极致,男人天生挑战极限。
女人的名字不是弱者,居里夫人第一个提炼出放射性元素;男人的名字不是天生的强者,如果你把用于事业的时间分给妻子一些,说不清谁强谁弱。
女人在家是有权的,但却承担了过量的家务劳动;男人在家是没权的,但却在家中尽享清福,难道女人是官兵一致、能官能兵的模范。
女人爱主宰丈夫,不愿主宰世界;男人能主宰世界,却不能主宰妻子。
女人在生活中能自信地说"是"或"不",那是家庭的成熟;男人在社会上能自主地说"是"或"不",那是社会的进步。
女人爱看风景,有时竟然去看"井"--成功的中年男子其实就是一口井,这眼井可能有渊博的知识水准,可能有喷涌不歇的财富源泉,可能有一呼百应的能力水平;男人不是有意为谁设置什么陷阱和风景,但井边却有想看个究竟的人。当有人落井时,既不是女人的故意,也不是男人的过失,该怪离海远的地方,井也算是水天一色的缩影。不过,女人该当心,不管是水井还是陷阱,落井可不是好玩的。
女人懂得不断充实自己,等头发花白时,虽无花枝招展,但却成了可以擎载霜雪的大树;男人懂得不断充实自己,等头发花白时,也许没有硕果挂满枝头,但树木的年轮出版了《生命进行曲》的光盘。
女人说很爱听张黎明的"最美丽的无疑是一个站立的女人";男人说很爱看站直了的女人。
女人经得起金钱和时间的推敲才最美;男人经得起地位和空间的考验才最真。
女人的默默付出,支持了男人的成功;男人的风风光光的成功,勿忘站在自己影子里不见风光的女性。
女人是在伞下行走的人,男人是那撑伞而有时被雨淋的人。
女人在面板上摆饺子,男人正和别人在棋盘下围棋。
女人有线织毛衣,男人有线去钓鱼 ,钓得那赏画的绚丽,吟诗的飘逸,弈棋的睿智,游览的旷达,嘿,好不惬意。
女人希望男人做家务胆小如鼠,干事业胆壮如虎;男人希望女人做家务耐心如牛,干事业快捷如鹿。
女人讨厌男人在家是英雄,工作是狗熊,大事办不了,小事碎嘴如"知了"的丈夫;男人讨厌在家穆桂英,工作是蜗牛,大事想不到,小事嘴如刀的妻子。
女人的伟大,要由她所培育的孩子来证实;男人的伟大则靠女人来衬托。
女人学会收支计划、理财和母职 ,男人就应格物、致知、诚义、修身、齐家、爱国、走天下。
女人希望男人进取而不冒险,勇敢而不鲁莽,谨慎而不怯懦,豪放而不放荡;男人感觉"大地春如海,男儿国是家。龙灯花鼓夜,长剑走天涯"。
女人对"嫉贤妒能、拨弄是非、安贫乐道、道貌岸然"的男人耿耿于怀;男人对"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岳飞、"道男儿,到死心如铁"的辛弃疾、"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和"心底无私天地宽"的人们念念不忘。
女人和男人都崇拜马克思说的"自我牺牲是一定条件下的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男人和女人都崇拜孙中山那"吾志所向,一往无前,愈挫愈奋,再接再厉"的英姿。
(思语:1935年的一天,何香凝给蒋介石寄去一个小包,包里有一要裙子,还有一首题为《为中日战争赠蒋介石及中国军人以女服有感而咏》的诗。
柳亚子才气横溢,评价人物的标准很高。"九一八"事变后,他因不满于国民党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妥协、退让,曾说过:"整个国民党弄得只剩下两个女人了。"这两个女人是谁?就是有思想、有才华、有主见、有头脑、有勇气、能坚持抗战的宋庆龄和何香凝。
在丰富多彩的家庭生活中,女人和男人各有特征。在事业和社会中,男女应该追求真正的平等。想一想,怎样做一个有血有肉、有骨有气、有心有肺、有头有脑、有几路拳脚、有那么两下子的好男人、好女人。)
男人最累脚,女人最累心。
女人把心交给了男人,男人把心交给了世界。
女人要男人的真心,男人要女人的人品。
女人无法表达自己的快乐,就详述细节,或发表口头小说;男人无法表达自己的快乐就大声击掌,或朗读诗歌。
女人无法表达自己的痛苦就流泪,男人无法表达自己的痛苦就煮酒。
女人说世界上比水浓的是酒,比酒浓的是血,比血浓的是男子汉的泪水,让自己男人哭的女人该低头深思;男人说世界上比朗月下的星光淡的是秋天的白云,比白云淡的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春天草地,比草地淡的是女人对公婆的敬爱,但男人们坚信,草会绿起来的。
女人用耳朵思考,更看重感觉和品味;男人用心思考,更倾向理性和本质。
女人重直觉,用不着讲理;男人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与直觉对抗。
女人的柔弱是男人狂悍的底线,男人的刚毅是女人的靠山。
女人的坚毅远胜于男人,只要心中不哭,眼里不会流泪;男人的忍耐其实是有限度的,眼里的泪水早变成飞溅的唾沫星子发表出来了。
还有很多,打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