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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女主角葉蓁蓁 2021-03-16 21:49:57

短篇小說的人稱

發布時間: 2021-03-04 02:50:23

『壹』 短篇小說是不是用第一人稱的角度來寫最好呢

要看是什麼情況了。傳統的第一人稱小說,都是圍繞「我」的所遇所做所思展開描述。我以前創作第一人稱小說時,也是如此。但是自從我看了意識流小說《追憶逝水年華》,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的血字研究》,鄉土小說《秦腔》,荒誕小說《鐵皮鼓》,自述體小說《情人》之後;我突然從這些小說的另類表現手法里找到一個第一人稱小說的新寫法。
比如一般小說的寫法,如果為了立體地展現所有人物的故事就要採用第三人稱的表現手法,因為傳統的第一人稱表現手法無法立體描述所有故事中的人物故事。
然而,我如果運用第一人稱小說的新寫法,這樣就可以在適當的時候把其他人物後來才跟「我」講述的故事提前在「我」不在場的情況下描述出來。比如我寫《我的巫術筆記之官場情事》中的楊芸回酒店的故事。她在酒店經歷那段故事時,我並不在場,我之所以了解她那段故事是她後來跟我說過。因此,我打破傳統第一人稱小說描述其他人物故事必須在對「我」講述時才能描述的慣例,在楊芸經歷這段故事時我就描述出來;因為整個故事都是「我」全部了解的,包括故事中所有人物的故事和結局。這種新第一人稱小說的表現形式,比傳統第一人稱小說在楊芸跟我講那段故事才描述楊芸那段故事要生動多了。
這種第一人稱小說的新寫法,不是我的發明,比如《秦腔》就運用的不錯。
(這是我們論壇的資料。希望對你有用)

『貳』 我想寫一篇短篇小說,考慮到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用哪個更好

第一人稱的話很麻煩,很多早期的網路小說都有一個毛病,就是一會第一人稱一會第三人稱。。。就是因為作者駕馭不好,第一人稱也就是你以「我」的身份敘述故事,這樣,你就必須經歷所有的事情,並以「我」的角度進行描述、評論,如果一段兩段還湊合,等寫的長了,就會發生很多問題,很多不在「我」身邊發生的事情不好描述。第一人稱偶爾在文中穿插以某個人物獨白的方式出現比較合理一點。
第二人稱的小說我還沒見過,你見過作者用你做主角的嗎?
第三人稱就比較普遍了,也比較方便情節的展開,不會有第一人稱的局限性。
第一人稱好處是代入感比較強,但如果對情節發展駕馭的好一點,第三人稱也完全可以做到

『叄』 短篇小說是以男主為第一人稱還是女主為第一人稱好

女主,因為女生的心裡想法較男生細膩,方便敘述。而從男生那邊,想得太多的男生反而招人討厭,而且男生的視角會有更多描述不到的地方。

『肆』 關於小說人稱問題(喜歡類型)

第一人稱的優勢和缺點:

第一人稱的優缺點並不能完全劃分開來,因為二者是相互制約的,我們先說個游戲。

大家對CS一定不會陌生,作為全球稱霸的第一人稱視角游戲,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錢,當你端著m4或者ak47沖上大路的時候,你是否感覺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當你的朋友在你耳邊大呼gogogo的時候,你是否和你的隊友產生了一種血脈相連的感覺呢?當你阻擊的準星瞄準大門對突然閃出的敵人予以致命一擊的時候,你是否有種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體驗游戲的樂趣,在於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戲中的人物,這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最大優勢——代入感。小說雖然沒有游戲直觀,但是文字卻給於了讀者更多的想像空間,讀者看著一個我快意殺敵,縱橫異界,雖然明知道那個我並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將書中的我和自己聯系在一起,而書里的我,不過只是一個簡單的心理暗示而已。

讓讀者自覺的代入書中的主角,第一人稱無疑是最快捷最簡便的,不同於第三人稱的全知全能,我始終用自己的眼睛去看這個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實的真相,讓我在書中從奴隸成長為將軍,我想不論是讀者還是大大都會感到莫大的滿足。

第一人稱寫作的優勢還在於它的真實和未知,書里的我永遠不會知道下一堵牆後面會出現什麼,我可以聽,我可以判斷,我可以根據蛛絲馬跡去分析,但是再我還沒繞過這道牆的時候,這一切都做不得准,這和現實中出現的情況是一模一樣的。未知的未來和我不能感觸的區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神秘之源。當我繞過這堵牆之後,無論遇到神仙,鬼怪,僵屍,美女都讓讀者感到真實,因為這本來就是玄幻小說嘛。^_^ 當然,這是開玩笑的了。

第一人稱的真實來自於對主角的細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語言,動作,心理,因為主角就是我,我對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來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時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自己下一刻將要付諸的行動。通過對我的詳細描寫,來喚醒讀者內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經有過或者沒有過這樣的經歷的讀者,他們在看了這些描寫後,或認同,或不認同,舉個例子,比如主角都是偉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稱是稱呼他名字——某某,他的豐功偉績都是這么敘述的:某某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小說寫得成功的話,那容易讓讀者產生景仰的心情。反過來我們用第一人稱的話,我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這樣一來,小說往往是讓讀者獲得興奮的快感,讓讀者有一種夢想成真的感覺,而不是看著他人走向成功。

再舉個例子:我記得我玩過的一個游戲叫做《合金彈頭》,這個游戲可以切換視角,我們可以選擇第一或者第三人稱去進去游戲。我喜歡用第一人稱去玩,當我穿著偽裝的制服大步通過敵人的崗哨時,看著敵人的衛兵越來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敵人發現我的偽裝,心中不斷的轉念,要是敵人發現我的偽裝,我應該先放倒哪個,如何能在最快的時間內無聲息的幹掉衛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過關。但是要是切換到第三人稱,就沒有這種感受了,我們從背後看著主角,我變成了一個人物,一個我們操縱的傀儡。那樣的感受,遠不如自己親自上陣來的真實和強烈。

第一人稱還有一個優點,比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稱寫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謂的邪派武功一樣,易學而難精,比如在描寫一個大場面的時候,第三人稱需要費盡心機營造氣氛,還要照顧眾多人物的個性特點,而第一人稱不用,我看見什麼就寫什麼,我聽到什麼就是什麼,其他人的揣測想法我自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費盡心機的讓這些東西看起來合理。抓住一點,不寫其餘,這對眾多筆力不足的小白來說,絕對是個福音。

第一人稱的優點雖好,但同樣也是它的缺點,它最讓人病詬的就是情節發展缺乏動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個性。

主角必須要用自己的眼睛來看世界,那麼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樣要以主角的視線來推動情節的發展,在寫作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十分詳細的寫作大綱,主角到了什麼地方?要看到什麼?要完成什麼事情?得到什麼思考?如何保證主角在每一個重要的場景出現,而不感到唐突,這些都需要精心的設置,而這往往是眾多小白最為缺少的。

這也是第一人稱難精的原因之一,沒有一個縝密的寫作綱要,讓情節進行的節奏很難把握,作者往往寫了幾十萬字後就後繼乏力的,節奏快的已經完成數段歷險,收的無數美女了,而慢的卻常常在原地打轉,第一個高潮還沒到來,無奈只好放棄使用第一人稱,加速情節的進行。

而第一人稱寫作讓人物失色,同樣來自於主角的視線,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現在主角的視線才有展示的機會,作者不可能單獨開一個視角去描寫配角的行動,而且即使主角看著配角,同樣有很多限制,比如經典的錯誤就是:她對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從背後的口袋裡掏著打火機。根據我的視線,應該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對著我,我如何知道她從背後的口袋裡掏出的是打火機呢?配角更不可能時時刻刻跟在主角身邊,這樣就少了很多表現的機會,對於能夠直接刻畫人物的第三人稱視角,無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出場的人物往往數以雙位計,如何保證每個人在主角面前出現足夠的戲份來展示自己的個性呢?足以讓作者想破腦袋。所以我們能夠發現,第一人稱的游戲大多是射擊和解迷類的,游戲中很少出現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獨的戰斗著。

而第一人稱的未知也成為了對情節發展的一個阻礙,因為在很多時候,一條主線並不能保證故事的發展,需要另開支線,埋伏一些伏筆,設置懸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關於我的陰謀正在由那些幕後黑手不斷的展開,正因為如此,很多關鍵的人物也許並不會出現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讓他們在故事的發展中若隱若現,而又不拋開主角的視線,同樣是個很大的難題,而更大的難題是,把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數內,不顯得太過羅嗦,這也是很多作者自動放棄第一人稱寫作的原因。

前面說過,第一人稱寫起來容易,但是在場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場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稱有著先天的缺失,一個大規模的場面,要很好的描寫,需要的是各個方面的配合。比如聲音,人物,顏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稱的一雙眼睛,明顯是表達不過來的,主角專注著攻上城樓的士兵,勢必不會在意遠處不斷射擊的弓箭手,看著漫天飛舞的箭石,必然會忽略守城士兵的調動,因為我只有一雙眼睛,一對耳朵,如何讓各種元素通過我的感覺結合到一起,而不顯得雜亂呢?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難。肥肥看見最多的情況,就是過於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場面流於蒼白和單薄了,而另一個極端卻是,生硬的轉到第三人稱,完全拋開了文中的我。

對於第一人稱寫作的優缺點,wo有個很有趣的結論:
一: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忌用第一人稱。
二:主角語言過多的小說,不宜用第一人稱。
三:15萬以上長篇,慎用第一人稱。
四:情色、血腥類等重視心理沖擊、道德沖擊的,第一人稱好啊!

第一人稱寫作技巧雜談:
1.情節的推動和懸念的設置。
在第一人稱的書里,我始終是推動故事的主力線索,所以我的出現必須要謹慎,出現的時間,地點和人物還有發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讓這些東西於情節的主線香關聯,實際上,我們想想那些第一人稱的解迷游戲的劇情,就會明白,我到達一個新的場景,必然會發現推動情節的因素,比如發現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個關鍵的道具,又或者見到一個關鍵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報,沒有一個新的場景是無用的,小說的要求則更加高,不單是場景,我目睹的,經歷的東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發展。

喜歡玩這類游戲的朋友也知道,游戲進行一段就會出現一個很難纏的小boss,或者發現一個很難的問題無法解決,而必須要回到以前的場景尋找線索。這就是高潮的設置了,

這種手法,對第一人稱的寫作很有借鑒意義。在適當的時候給於我一個難以應付的敵人,或者無法獨自解決的問題,同樣能提起讀者的興趣。

在推動情節的發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給出了兩個方法,我們可以借鑒。

一、親身經歷類

「衛斯理」,小說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親身」經歷。雖然「我「是無可爭議的主觀視角,但卻並非是單一視角。

當情節發展進入衛斯理視線的「死角」時,倪匡便會巧妙地切換鏡頭,插入其他人的視角。

在「衛斯理」身邊,扮演這個第二視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獨身冒險,至後半部分,「我」才珊珊來遲,正式切入第一人稱寫作。

除了白素,陳長青、溫寶裕、小郭、紅綾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過這類「輔助視角」。

輔助視角也不只限於一個,更可以是「多視角」,在《電王》之中,便曾插入過三個「輔助視角」。

這種「第二視角」或「多視角」的互補,雖不致將第一人稱寫作「主觀性」強「客觀性「弱(甚至無)的弊病完全化於無形,但相對於那種獨沽一味的第一人稱寫法,已高明許多。

許多網上第一人稱的作品,作者就是沒有倪匡這種膽量與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寫作,誤以為一切情節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腳之下,當然會有越寫越傷神之感。

二、轉述經歷類

在這部分故事中,「我」的參與程度並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無主角之實,只是以一個旁觀者或旁聽者的角度去記敘整件事情。最多,是對整個事件起到一些推動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小說便明顯有第一人稱之名而無第一人稱之實,說穿了,實際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稱寫作。因為「我」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情節的發生與發展。「我」如同話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說中的「注」,只是起到補充說明與解釋的作用,以及為故事劃上一個句號。

在《黃金故事》,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雖是交叉使用,但「我」並沒有在故事主幹中出現,張拾來與銀花兒的故事已可獨立成文,「我」之所以會出現,主要是根據所見與他人進行一些討論、猜測。

由「我」在引述、轉述他人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時,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簡單的自然是「對話式」(如《木炭》),此外還可以摘錄日記(《沉船》)、節錄小說(《背叛》)、描寫錄像所見(《黃金故事》)、記錄錄音所聞(《尋夢》),等等。

第一人稱的懸念並不難設,因為我看不到,聽不見的地方都可以成為懸念,關於這個問題,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紹了一種第一人稱滯後的寫法,讓人拍案叫絕:

第一人稱滯後簡單的說,就是你對已經過去的事情是相對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選擇主人公(第一人稱)的推測,旁白視角來進行相對全面的描寫。就是當我進行「回憶」的時候,我是以我自己為第三人,講述我自己,必要的話,你可以改變這個回憶的久遠性,這個事情很可能就發生在上一秒鍾。

這種寫法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就是這個事情必須要已經發生的,但是我是否經過可以不論。第二:我的分析描寫應該是我對我自己說的,這只是一種對情況的推測,可以正確也可以錯誤,不能作為結論。

大家可以看出,這種寫法對設置懸念是很有幫助的,因為,我的猜測和接下來的行動,可以構成最強烈的轉折。舉個例子:

我輕輕的打開家門,想給也許正在書房上網的她一個驚喜,沒想到觸入我眼簾的竟然是一對棕色的皮鞋,它就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邊陪伴它的是滿地的雜物,而它們本應該放在客廳那張大理石桌子上,還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發上的抱枕,她那米黃色的套裙從一邊被扯開,正無奈的望著我。家裡遭賊了么?我略略抬頭,粉紅的顏色讓我觸目驚心,她最喜歡的那套內衣被撕成了碎塊,灰色的絲襪被拉成長條,隨便的拋在一旁,耳邊似乎響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動出她掙扎的身影,她反抗著歹徒的暴行,從沙發滾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來,摔在桌子上,慌亂間掃掉了桌上的東西,歹徒淫笑著一把拉開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內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雙足打翻了桌邊的花瓶,劫財還要劫色!我怒火中燒,隨手操起一張凳子,朝絲襪指向的卧室,沖了過去!

這段算是的第一人稱滯後寫法,作者通過自己看到的東西進行推測和思考,最終得出結論,但是這個結論並未得到證實,只是我自說自話而已,我們在這里就可以一個大的轉折,也許是個劫材並還要劫色的盜賊,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約會,兩人太過激動,而造成了客廳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過兩個誤入的小情人,不願意搞壞自己的衣服,穿著我妻子的衣服玩強奸游戲,真實懸念無限,轉機不斷啊。

在第一人稱的寫作中,為了嚴謹,其實也可以作為故事設置,而我的這個旁白可以有「偏見「。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稱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說比如我說:誰誰誰怎麼想,但是讀者完全可以冷靜的看,滯後第一人稱可以寫這樣寫「他媽的誰誰誰,從什麼什麼時候就不鳥老子,這定然是他喵的陰謀呀!「其實這是我的主觀臆測,但是讀者覺得有可能,然後很容易順我的思路進入一個轉折的伏筆中。

大部分這種描寫都是激動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這時候進行故事設置轉折絕對是良機,放過的話,會帶給讀者失落感地。

再進行第一人稱寫作時,還可以通過書信和文件來展示一些推動情節的線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戲的主線都是通過一些殘缺的紙片或者文件來告訴我的。而懸念同樣可以埋藏在這些東西里,比如一片紙片,在最關鍵的幾個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燒毀了。為了尋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於另一條線索。

第一人稱的人物描寫:

在第一人稱寫作中出現的人物都要通過我這個橋梁進行描寫,為了讓配角更加生動和有力,就必須要好好的抓住我這個因素,不管配角出現與否,都要讓配角留下的東西展示他的個性。

舉個例子:

要表現一個女孩的溫柔賢惠,並不一定要描寫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寫她所住的房間布置,又或者仔細描寫她做出的飯菜。

而要描寫一個人精細慎密,並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給我留的條就知道:我將在8月18日14點整,帶著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園唯一的那棵大榕樹下的藍色的長凳上等你。

總而言之,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東西,給配角的個性展示騰出空間來,這樣寫法其實第三人稱寫作也常常應用,不過第一人稱更加嚴格一些。

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視角轉換:

這個問題最受大家的關注,尤其是一些已經用第一人稱開了頭的作者,其實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知易行難。不同於游戲按一個鍵就能轉換視角,在寫作中兩個人稱轉換的時候,應該注意下列的問題:

1.不能夠強硬的進行轉換,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應該進行適當的鋪墊。最好能在情節的發展中設定某些節點,進行無縫的切換。

某些作者感覺第一人稱寫作十分困難,於是在某章結束後,直接發個聲明,聲稱從下章開始直接轉入第三人稱的寫作,在我看來,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也是讓網上諸多粉絲看書吐血的原因。

一篇小說叫做《毀滅的仆從》,這本書的人稱切換就很有意思,作者選擇的節點是我的死亡,就是說在書里我的意識被封印了,從而平滑的過渡到第三人稱,這是很值得稱道的。

2.盡量少轉換視角,最好一本書只轉換一次。

3.轉換視角後,我和主角應該具有傳承性,主角應該繼承我的個性和特徵,比如:我是一個熱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稱狀態中突然溫文爾雅,嚴肅冷靜,那感覺就不是怪異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稱的寫作易學難精,如果沒有一個詳盡的大綱和清晰的主線,奉勸各位大大還是不要輕易嘗試,但是如果僅僅作為練筆的習作,又或中短篇題材的小說,各位大大不妨嘗試寫寫,一定會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伍』 一篇短篇小說的作者還有小說名

永遠的蝴蝶
(台灣)陳啟佑

那時侯剛好下著雨,柏油路面濕冷冷的,還閃爍著青、黃、紅顏色的燈火。我們就在騎樓下躲雨,看綠色的郵筒孤獨地站在街的對面。我白色風衣的大口袋裡有一封要寄給在南部的母親的信。
櫻子說她可以撐傘過去幫我寄信。我默默點頭,把信交給她。
「誰叫我們只帶來一把小傘哪。」她微笑著說,一面撐起傘,准備過馬路去幫我寄信。從她傘骨滑下來的小雨點濺在我眼鏡玻璃上。
隨著一陣拔尖的煞車聲,櫻子的一生輕輕地飛了起來,緩緩地,飄落在濕冷的街面,好象一隻夜晚的蝴蝶。
雖然是春天,好象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過馬路去幫我寄信。這簡單的動作,卻要叫我終身難忘了。我緩緩睜開眼,茫然站在騎樓下,眼裡裹著滾燙的淚水。世上所有的車子都停了下了,人潮湧向馬路中央。沒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這時她只離我五公尺,竟是那麼遙遠。更大的雨點濺在我的眼鏡上,濺到我的生命里來。
為什麼呢?只帶一把雨傘?
然而我又看到櫻子穿著白色的風衣,撐著傘,靜靜地過馬路了。她是要幫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寫給在南部的母親的信,我茫然站在騎樓下,我又看到永遠的櫻子走到街心。其實雨下得並不大,卻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場雨。而那封信是這樣寫的,年輕的櫻子知不知道呢?
媽:我打算在下個月和櫻子結婚 。

^_^

『陸』 小說有幾種人稱敘述方式

1、第一人稱,比如《茶花女》、《簡·愛》等
2.第三人生,如《湯姆叔叔的小屋》、《湯姆·索亞歷險記》等

『柒』 有沒有第一人稱短篇小說的主角是沒名字

要是類似散文形式的一直用第一人稱寫,或者第二人稱寫,一直沒有名字沒有太大問題,但要是小說的話,最好還是起一個名字,哪怕就一個字也好。。。

『捌』 寫短篇小說,第一人稱描述

如果是愛情的,做好委婉點咯,不要說一開場就跟某個帥哥美女吵架然後後來就有感覺然後相愛
友誼的話就是最好搞笑為主,要悲文的話最好用「朦朧式」,給人留遐想。
這是某月小小的心得:
NO。1
書名
書名是個十分重要的環節,一個好的書名自然能吸引眾多人的眼球,自然而然點擊率就高,不要太浮誇,不要太俗。不要抄襲,一定要自己想,當然參考也無妨,好的書名,一般分幾種,一是讓人一看就大致明白,但實際內容卻不是全都明白,留下疑問讓人有想像餘地以及好奇心去看;二是另類,另類不代表就一定要誇張和不符合主題,要從另一個角度來體現主題,能讓人看完之後明白書名的真正含義,這什麼度得大家自己看著辦。
強調:千萬不要太俗,什麼我的XX王子(公主)、公主(王子)xxx、XX街XX號、XX的法則,這要麼太俗,要麼你看看那些作者的文筆,如果你自認有那個文筆,你大可以名字類似的說,讓人說,哇,這還真的不遜色於XXXXX,如果你認為你真的想要這樣的題目,那就在其他方面下手

NO。2
人物名
假如你要寫悲文,人物最好富有詩意,抒情些,千萬不要不合群寫搞怪名字;假如你要寫喜劇,人物名字限制就不會太大,不要給人一種悲傷的感覺,最好正常些,所謂正常,不體現任何情感味道就行;假如你要寫搞笑文,人物名字就可以同上或者是搞笑一點的,當然可以從諧音字,同音字入手,如:甄白慈(真白痴)

NO。3
一個好的引言
引言,楔子,序章,都要有一個好的開頭
一個好的介紹,一個好的引言是必要的,這能增加讀者的好奇,興趣
例如直入主題,如果是悲文,最好在序章寫一些抒情的句子,沒有必要強調出主題,反而體現出悲傷就可以了;如果是喜劇,可以直接由一場鬧劇開始主題;如果是喜劇,非搞笑,正經點就可以了

no。4
一個好的內容
哇,這內容太多了我自然無法一個個去說,但是幾類必說:如果前面的書名已經不是什麼很好的了,那這一定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要走別人走過的,即使是,也不要全全模仿,一個新鮮的題材是必然的,當然如今市面上的小說大多數都是霸道王子,冷酷王子,活力少女,超級美女,或者小小丑小鴨幾類,如果可以,人物可以稍加改造,因為前面這些人物盡管很多人用但早已缺乏新穎,所以,如果是這類人物,一定要有所突破,人物性格上要又不同,或者嘗試另類搭配,如丑小鴨大恐龍、丑小鴨超嫩小王子...不是全都是要丑小鴨,起碼也別全都是美女

no.5
人稱
一般的小說以敘述或以我代稱展開的故事居多,如前者,最好要體現出文風,在語言修飾,華麗的語言會是敘述文最好的一個關鍵,但不要太浮華,太誇張,只是修飾,不要太做作,那樣的文章太假;後者,悲文,最好也要在語言上多做修飾,喜劇嘛,情節是關鍵,有好的文筆是最好不過的了,但是,如果情節即使有趣又是新穎則更為好,二者合一那就萬事OK了

聲明僅供參考勿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