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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人治與法治
兩千多年來,我國封建君主專制權力,從總體上看,究竟是不斷加強,還是不斷削弱?按照一般看法,這一權力是不斷加強的,至明清而尤甚。可是如果仔細探究一下,便會感到歷史事實未必如此。
(一)
為了論述這個問題,首先得分清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種是君主按照通行的具體政治制度行使權力,這種政治制度,是在長期統治中經過無數政治家、思想家反復總結經驗教訓,逐步固定下來的。
另一種情況是君主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實際行使中,他不但可以超越任何前代君主、大臣留下來的政治制度,而且也可以隨時揚棄他自己和大臣制定的任何政治制度。換言之,他的權力不受任何制度、法律的約束。他可從「任心而行」(1)。
如果就後一種情況看,可以說,從封建君主專制制度建立起,兩千多年全都一樣,並無變化。試看:
在秦始皇統治之時已是:「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上」(《史記·秦始皇本紀》)。這話雖有誇張,天下小大之事極多,秦始皇一個人精力不管怎樣充沛,也是處理不過來的,可是它卻說明,皇帝擁有這種權力。至於他平時行不行使,以及行使到什麼程度,那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說,只要他想行使,他就可以撇開周圍的「丞相、諸大臣」,為所欲為。早在戰國之時,申不害、韓非等已強調,君主決不能將手中權力分給臣下,必須最大限度行使,實行「獨斷」,宣揚「能獨斷者,故可以為天下主」(2)。在秦始皇之後,李斯又總結說:君主必須「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也」;「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後能……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3)。這些表明,秦始皇「獨斷」所反映出來的制度,並非偶然出現,是有思想基礎、理論根據的(歸根結底,是封建經濟基礎之產物,這里不論)。
如果認為秦代統治時間短,我們再來看漢代的君權:
《漢書·杜周傳》:漢武帝時為廷尉,「善候司。上所欲擠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釋,久系待問,而微見其寃狀」。有人責怪他「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這條材料充分反映了一個根本事實:「人主意指」是凌駕一切的,君主愛怎麼辦就得怎麼辦,過去一切制度、律會,都必須依據在位君主承認與否,而決定是否繼續生效。《漢書·劉屈氂傳》。漢武帝時為丞相。戾太子起兵叛亂,戰敗,「會夜司直田仁部閉城門,坐令太子得出。丞相欲斬仁,御史大夫暴勝之謂丞相曰:『司直,吏二千石,當先請,奈何擅斬之?』丞相釋仁。上聞而大怒,下吏責問御史大夫曰:『司直縱反者,丞相斬之,法也,大夫何以擅止之?』勝之皇恐,自殺」。其實,自漢高祖以來便存在著官吏有罪先請制度(4)。當時,戾太子已敗,大局已定,暴勝之以為不當擅斬田仁,是對的。可是漢武帝困為是兒子造自己的反,憤怒已極,哪裡管過去有什麼制度,他認定這時丞相斬司直就合「法」,於是暴勝之便只得自殺了。這是杜周「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這話的一個例證。試看漢武帝一生,除年青時受到大皇太後、皇太後一點約束外,完全是獨斷專行,為所欲為,宰相無不唯命是從。這不就是秦代「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也」制度的繼續嗎!
東漢也是一樣。史載漢光武「總攬權綱」,「政不任下」;明帝「總攬威柄,權不借下」(5)。以至有人說宰相(三公)變成「備員而已」(6)。這和李斯所說「明君獨斷,故不在臣也」,也沒有多少區別。
試問:秦漢兩代皇帝這種獨斷專行之權,後代君主和制度加強了些什麼呢?
當然,由於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全國各地交通聯系越來越密切,後代一些愛攬權的皇帝,手伸得很長,所處理的統洽事務,數量增多,范圍擴大(7),為保證「獨斷」,控制臣屬的手段也進一步嚴密和多樣比,表面看來,似乎權力加強了。其實,這只是這一封建君主專制權力在不同歷史條件下,在具體行使中,多行使一些,還是少行使一些,方法高明一些,還是粗疏一些的發展變化,至於這一權力本身,自封建君主專制制度形成以來所具有的至高無上、不受任何制度、法律約束的特點,並沒有什麼變化。就是說,權力沒有任何加強,也不可能再加強。
後一種情況既然如此,要討論封建君權不斷加強與否的問題,便只能根據前一種情況來考慮。
如所周知,為了保證封建君主專制權力的有效行使,更好地保護整個地主階級利益,兩千多年的具體政治制度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對於這些制度主要是宰相制度,有的皇帝遵守,有的皇帝擺脫,擺脫時便表現為「任心而行」,大權獨攬,出現上面我所提到的情況。可是就歷代王朝絕大多數一般君主言,還是遵守遠多於擺脫。如果考慮到這個基本事實,則應當承認:兩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權力,其發展總趨勢,不是加強了,而是削弱了。
(二)
提出上述看法首先一個根據便是:隨著社會的進步,文明程度的提高,以及歷史上各王朝興亡之經驗教訓的反覆提供,地主階級政治家、思想家在總體上不得不擁護君主專制制度的前提下(因為沒有新的生產關系和階級力量出現,只有這一制度能統一各地主階級統治集團的意志與行動),對它與皇位世襲制度結合所產生的弊病與危害(8),也看得日益清楚。因而他們在原則上幾乎全都要求君主信用宰相與大臣,虛心納諫,剋制「私」心,遵守各種由長期統治經驗凝固而成的具體政治制度特別宰相制度,實際上就是想限制(實即削弱)皇帝獨斷專行的權力,盡可能防止它的弊病、危害。
我們知道,皇帝並非自封,耍靠地主階級通過官吏擁立(9);政治制度也不是個人意志所能決定,歸根結底得看能否適應整個地主階級利益之需要,而決定是曇花一現,還是較長期行用。現在既然反映整個地主階級利益的政治思想、輿論,越來越強烈地要求通過具體政治制度限制君主專制權力,則縱然少數英主、暴主例外,絕大多數君主就不可能不受這種思想、輿論的影響而遵守具體政治制度;而這些制度的發展變化,從總趨勢看,也就不可能不是限制和削弱君權的。
下面我們來看歷代有關這一問題的政洽思想。
早在春秋末年孔子已提出一個思想:「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淪語·泰伯》)。戰國時孟子也引用了這話,並作了發揮(《滕文公上》)。後代儒家多理解為這是指君主之任務在於任賢使能,放手讓大臣去干,而不必親自參與具體政事之處理。將「而不與焉」之「與」,釋為參與(10)。這種理解大概是對的。因為荀子也宣揚同樣的思想。他說:「彼持國者,……強固榮辱在於取相矣」。如得到賢相,由他「要百事之聽」,自己便清閑了。這就叫「勞於索之(指賢相),而休於使之」,「垂衣裳而天下定」。例如「湯用伊尹,文王用呂尚,武工用召公,成王用周公旦」,齊恆公用管仲便是(11)。
儒家的這一政洽思想是鑒於戰國時期各國變法以後,君位世襲雖無法選擇,然相位不世襲(變法廢棄了世卿世祿制),尚賢使能,可以選擇,這一基本情況提出的(12)。隨著漢代以後儒家學說逐漸在思想領域占據統治地位(13),隨著秦漢以後不少世襲皇帝獨斷專行,胡作非為,帶給整個地主階級統治的嚴重危害日益明顯,上述政治思想便成為後代限制君權的一個主要思想武器,反映了越來越多的政治家、思想家的意志和願望。
需要指出的是,在漢代曾經流行天人感應說,宣揚「以人隨君,以君隨天」(《春秋繁錄·王杯》),它的企圖之一便是用「天」,用「災異」來限制君主濫用權力(14)。這也是一個重要思想武器,而且反映了封建政治家、思想家為了限制君權,絞盡了腦汁。不過隨著社會生產發展,天文學進步,這種思想武器日益退居次要地位(15)。魏晉以後,在不同的情況下,不斷被用來宣揚限制君權的,主要仍是上述儒家政治思想,以及歷史上的政治得失,經驗效訓。
《三國志·高柔傳》:魏文帝即位,大權獨攬,三公(宰相)「希與朝政」。高柔上疏曰:「天地以四時成功,元首以輔弼興治。成湯仗阿衡(伊尹)之佐,文、武憑旦、望之力。逮至漢初,肖、曹之儔並以元勛代作心膂。此皆明王聖主任臣於上,賢相良輔股肱於下也。令公輔之臣,皆國之棟梁,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養高,鮮有進納,誠非朝廷崇用大臣之義,大臣獻可替否之謂也。……自今之後,朝有疑議及刑獄大事,宜數以咨訪三公。……庶有裨起天聽,弘益大化」。這就是要宰相在重大政事上出謀劃策、把關,防止文帝專斷可能發生的弊病、危害,以「弘益大化」。這話文帝無可反駁,只得「嘉納焉」。晉代儒學地位進一步尊崇,這種主張更加流行。《群書治要》卷二九引臧榮緒《晉書·百官志》稱:西晉裴頠「以萬機庶政,宜委宰輔,詔命不應數改」,上疏歌頌「堯舜勞於求賢,逸於使能,……無為而治……」,反對皇帝「親細事,躬自聽斷」,建議「尊崇宰輔,動靜咨度,保任其負」。裴頠上疏時間已不可考,但要求用率相限制君權的意圖十分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甚至有的英主也看到皇帝獨斷專行的危害。范祖禹《唐釒監》卷三記載:唐太宗便批評隋文帝「事皆自決,不任群臣。天下至廣,一日萬機,雖復勞種苦形,豈能—一中理。群臣既知主意,惟取決受成(即聽任他獨斷專行),雖有愆違,莫敢諫爭,此所以二世而亡也」。《貞觀政要》卷一又記他接著說:「朕意則不然。以天下之廣,四海之眾,千端萬緒,須合變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籌畫,於事穩便,方可奏行,豈得以一日萬機,獨斷一人之慮也」。同上卷二又記唐太宗對宰相房支齡等說:『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喜則濫賞無功,怒則濫殺無罪,是以天下喪亂,莫不由此。朕今夙夜未嘗不以此為心,恆欲公等盡情極諫一」。這些話表明唐太宗之所以歡迎「極諫」,不敢「獨斷」,並非著眼於人民疾苦,而是總結歷史故訓,避免自己的統治垮台,是從整個地主階級利益出發的,但他畢竟看到了這個問題,而且成了一個實行前述儒家政治思想的楷模。他的言行對後代君主起著不小影響,同樣推動著限制君權的活動。
人們都說,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繁榮,和全國交通聯系的進一步加強,從北宋起,中央控制地方日益嚴密,而且為改變五代王朝頻繁更迭之局面,宋太祖「杯酒釋兵權」,採取許多措施,防微杜漸,總攬權柄,以致一般認為,從此中國古代君主專制制度得到進一步突出發展(16)。可是兩宋的儒家政治思想是否也隨之變化了呢?沒有。它們依然反對皇帝「獨斷」,主張信用宰相與大臣。如前引《唐釒監》唐太宗批評隋文帝攬權的話下,范祖禹評論說:「不明之君,不能知人,故務察而多疑,欲以一人之身,代百官之所為,則雖聖智,亦日力不足矣。故其臣下,事無大小,皆歸之君,政有得失,不任其患,賢者不能行其志,而持祿之士,得以保其位,此天下所以不治也」。他還舉「聖君」舜為例說:「當舜之時,禹平水土,稷播百穀,土、谷之事,舜不親也。契敷五教,皋陶明五刑,教、刑之事,舜不治也。……禮、樂之事,舜不與也。……虞(山澤)、工之事,舜不知也。禹為一相,總百官,自稷以下分職以聽焉」。「君不可以不超也,……臣不可以不勞也,……。」需要指出的是,這部《唐釒監》還是進奏宋哲宗閱讀,供他吸取歷史經驗教訓,並為「當世所重」的一部著作(17)。這些說明什麼呢?它說明雖然北宋初年由於統治尚未穩定,一度能乾的宋太祖獨斷專行,並且起了很大作用,可是等到統治穩定,繼位君主並非個個有這種才幹之時,當時的思想、輿論界,仍然推崇君逸臣勞的政治模式,因為這種模式最適合一般的、絕大多數中主的情況,何況從唐太宗的言行看,即使英主,獨斷專行也不是都能給封建統治帶來好處的。
不僅北宋范祖禹,以大造「尊君」之輿論著稱的南宋大儒朱熹,也反對皇帝「獨斷」。他在「經筵留身面陳四事札子」(《朱文公文集》卷十四)中說:「上自人主,以下至於百執事,各有職業,不可相侵。蓋君雖以制命為職,然必謀之大臣(宰相),參之給(給事中)、舍(中書舍人),使之熟議,以求公議之所在,然後揚於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是以朝廷尊嚴,命令詳審,……此古今之常理,亦祖宗之家法也。今者陛下(宋寧宗)即位未能旬月,而進退宰執,移易台、諫,……而大臣不與謀,給、舍不及議。正使實出於陛下之獨斷,而其事悉當於理,亦非為治之體,以啟將來之弊,況中外傳聞,無不疑惑,皆謂左右或竊其柄,而其所行,又未能盡允於公議乎」。為什麼要斬釘截鐵地說即使「獨斷……悉當於理,亦非為治之體」呢?就因為君主一個人才幹畢竟有限,如做出一個決定不與大臣、宰相商議,不經過給、舍審核、草擬便下達,「悉當於理」只能是一次、兩次,如形成定製,長期沿用下去,遲早將會出亂子而危害整個統治。所謂「以啟將來之弊」,含意即在於此。而前引唐太宗聲稱不願「獨斷」,其理由實際上也在於此。朱熹如不是根據儒家政洽思想,總結無數歷史教訓,並且為了整個統治利益,具有無畏精神,是不可能也不敢向皇帝作出這種斷言的。
這一類思想、輿論,在明太祖廢除中書省和宰相,獨攬大權之後,依然繼續流行著。最能說明問題的一個例子,便是明代丘溶的言論。他在《大學衍義補》卷一「總論朝廷之政」中說;「人君……一身之精神有限,耳目之見聞不周,人不能盡識也。事不能盡知也。故必擇大臣而信任之,俾其搜訪人才,疏通壅蔽,時加詢謀以求治焉」。在卷六「敬大臣之禮」中又說:必須重視有盛德的大臣,「人君誠能得斯人而付倚毗之任,以正朝綱,從敦雅俗,垂農拱手以仰其成,尚何政教之不孚,強暴之不服哉」。按丘浚乃明文淵閣大學士,《大學衍義補》是他於孝宗時奏上,供經筵日講和太子學習的一部著作。孝親曾稱贊此書「有補於政治」(見書前周洪漠題本引),後來明神宗還親為制序,「蓋皆甚重其書也」(18)。然而,和明太祖指導思想與措施不同,丘浚依然鼓吹君主應委任大臣,甚至垂拱仰成的思想。這就再一次證明,這種思想經過兩千年正反面經驗的反覆提供,理論上更趨成熟,在儒家經典中又有根據,明太祖帶有時代和個人特點,獨斷專行的做法,和由此形成的政治制度.
《明史·駱問禮傳》:穆宗時上疏說:「陛下躬攬萬機,宜酌用群言,不執己見,使可否予奪,皆合天道,則有獨斷之美,無自用之失」。這段話准確地反映了明代,也是戰國以來封建政治家、思想家的一個理想境界:使君主行使至高無上權力,成為廣泛吸取群臣意見基礎上的「獨斷」,成為「皆合天道」,即完全符合整個封建統治利益的「獨斷」,實際上也就是成為限制了自己獨斷專行(「不執己見」、「無自用之失」)的「獨斷」。大概由於明太祖高度「獨斷」的緣故,明代巨子常使用「獨斷」這個詞,可是如上所述,它已是被改造了的「獨斷」,其實際涵義,和朱熹反對「獨斷」的意思,已沒有什麼不同了。
既然兩千多年逐漸占統治地位的政治思想如此,既然絕大多數統治集團成員的願望如此,而皇帝歸根結底又必須靠他們的擁立與支持而維持統治,則從總趨勢上,君主專制權力怎麼可能不斷加強呢?
(三)
提出封建君主專制權力發展總趨勢是不斷削弱的這一看法,其次一個根據是:這一權力必得通過具體政治制度方能實現,而兩千多年具體政治制度特別宰相制度的演變,從總體上看,一個突出特點便是不斷限制(實即削弱)君主專制權力(19)。這是在前述儒家政治思想影響下,廣大官吏以至一般君主都接受了這種思想所不可避免的結果。因為這些政治制度是他們自覺不自覺地參與制定或批準的。少數君主及其政策支持者雖曾制定、實行了一些有利君主獨斷專行的制度,但在隨後演變中,仍被扭回到原來限制和削弱這一權力他軌道上去了。
關於具體政治制度演變的這一特點,請看以下史料。
1、秦漢、魏晉南北朝
在秦及西漢初年,皇帝行使權力,將意志化為詔書,見諸實行,程序比較簡單:或與宰相議定,交御史起草、下達;或直接命令御史起草、下達,即可生效。制度上受到的限制很少。雖然西漢初年政事務經宰相奏請,皇帝「靡有不聽」,似乎相權重,君權輕。共實那是因為當時實行無為而治政策,特別是皇帝缺乏教育,缺乏統治經驗,而宰相卻富有統治經驗偽緣故(20)。可以說西漢初年是特殊條件下構成的特殊君臣關系,絲毫沒有改變君主握有至高無上權力,宰相奏請不經批准,便不能生效的君主專制制度。只有這樣,才可解釋為什麼在這之前的秦始皇,在這之後的漢武帝,全都大權獨攬,政自己出。道理很清楚,這兩人統治之時的條件與西漢初年不同。由於按君主專制制度所享有的至高無上權力,受到具體政治制度的限制本來就很少,加上雄才大略,便使他們最大限度地行使了當時種種條件下所可能行使的權力。
由於以上緣故,在很長一個時期內,皇帝頒下詔書差不多都以「制詔」二字開端,反映經過前述簡單程序,即成正式語書,交宰相機構執行,毋需再經什麼部門審核了。而從東晉初年開始,詔書開端逐漸改用門下兩字(21),意思是在形成正式詔書、實行之前,要先交門下省審署,門下省有權對內容提出異議,請皇帝重新考慮是否修改或取消這一詔書(22),這就是後來習慣稱呼的封駁權,這時從文書格式上固定下來了。在北朝,大約在魏、齊之際,又出現了門下省的覆奏制度,規定在重大政事上,門下省雖同意語書內容,卻不能直接署名行下,還需再送回皇帝審批一次,請他重新慎重考慮,以防草率從事(23)。這一制度固然首先是為了讓門下省把關,以保證統治質量,實際上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君主專權的一種限制(24)。
不僅如此,在詔書起草過程中逐漸也出現了限制。在秦及西漢,並沒有詔書必須經過哪一機構起草、頒了方才算作正式詔書的規定。而至東漢,尚書台逐漸成了這種機構(25)。魏晉南北朝這種機構又換成了中書省。不經中書省起草的皇帝「手詔」、「中詔」等,雖然往往也能發生效力,這是因為皇帝畢竟握有至高無上權力,但由於這種手詔內容往往由皇帝自行決定,起草和頒下過程中受到的監督少,容易出錯,危害整個統治利益,所以一直不能算正式詔書,在制度上的效力也就無法與中書省起草的相比(26)。實際上這也是給予皇帝恣意妄為的一個限制。
2.唐、宋
正是在上述演變的基礎上,形成唐代不經中書、門下,不得稱詔敕的制度。《舊唐書·劉褘之傳》:任鳳閣(中書)侍郎,同鳳閣、鸞台(門下)三品,為宰相,被人誣告,武則天「特令」王本立審問此事。「本立宣敕(中敕)示褘之。褘之曰:『不經鳳閣、鸞台,何名為敕?』則天大怒,以為拒捍制使,乃賜死於家」。所謂不經鳳閣、鸞台,即指未與宰相商議,未經中書起草和門下審署。武則天只含糊罪以「拒捍制使」(見《唐律·名例一·十惡》),而不駁斥從中所下之敕,不得名敕之說,也證明劉褘之所說,確為唐代制度。
(即手詔)施行,所司不須承受,蓋所以示王者無私之義,為國家不易之規」(李肇《翰林志》引)。從李朝隱事後並未受到打擊來看,陸贄所說,是有根據的。而且將詔書由中書、門下視為「無私」,等於將下手詔視為「私」,又反映在道德觀念上也對皇帝獨斷專行進行了限。
宋代限制皇帝濫下手詔,獨斷專行的材料更多。《續資治通鑒》卷四七記載:北宋仁宗時社衍為宰相,「務裁僥幸。每內降恩,率寢格不行,積詔(手詔)至十數,輒納帝前。諫官歐陽修人對,帝日:『外人知杜衍封還內降邪,凡有求於聯,每以衍不可告之而止者,多於所封還也』」。所謂內降,亦稱內批,即手詔。用手詔用人(即「內降恩」),因事先未通過中書、門下,未經正常銓選途徑,堅持制度的宰相便可拒絕執行,明理的皇帝也承認他的做法正確。南宋寧宗時雖屢降內批,強迫臣下執行,但諫諍者仍相繼不斷。前引朱熹反對寧宗「獨斷」,提出皇帝發出詔令必謀之大臣等,乃「祖宗之家法」,證明這確是宋代通行之制度。後來游仲鴻又上疏說:「陛下……御批數出,不由中書(此指宰相機構)。前日宰相留正去之不以禮,諫官黃度去之不以正,講官朱熹去之不以道。自古未有舍宰相、諫官、講官。而能自為聰明者也」。王介又上疏說:「陛下即位未三月,策免宰相,遷移台諫,悉出內批,非治世事也。崇寧、大觀(均北宋徽宗年號)間,事出內批,遂成北狩之禍。杜衍為相,常積內降十數封還,今宰相不敢封納,台諫不敢彈奏,此豈可久之道乎」(兩書均見《續資治通鑒》卷百五三)。至宋度宗時,劉黻又上疏「論內降恩澤曰:治天下之要,莫先於謹命令,謹命令之要,莫先於窒內批。命令,帝王之樞機。必經中書參試,門下封駁,然後付尚書省施行。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故政事由中書則治,不由中書則亂,天下事當與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宋史》本傳)。
從這些疏文,一方面可以看到宋代內批甚多,但另一面又可看出宋代下詔需經中書、門下之制度更加完備(27),因而反對內批,反對君主獨斷專行的理由,也就更加充足。或從制度上、道理上批評濫用內批是違反「禮」、「正」、「道」;或從歷史經驗教訓上批評濫用內批會導致「渦」、「亂」;或從道德上批評濫用內批是出干「私」心。而皇帝堅持下達內批,卻沒有什麼理由可說。有趣的是:有的皇帝一面頒下內批,一面又命令宰相大臣不必一一照行,要酌情辦理。如宋仁宗康定元年「詔自今內降指揮(意同內批),與臣僚遷官及差遣者,並令中書、樞密院具條執奏以聞」。皇佑二年又「詔:內降指揮,百司執奏,毋輒行。敢困線干請者,諫官、御史察舉之」。為什麼要這樣自我矛盾呢?原來「帝性寬仁,宗戚、近幸有求內降者,或不能違故也」(以上分別見《續資治通鑒》卷四二、卷五一)。這就表明,在當時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影響和約束下,有的皇帝思想存在矛盾。一方面從道理上深知違反具體政治制度,個人獨斷,濫下內批,並不符合自己統治利益;另一面從感情上又往往自己不能控制自己,加上外力推動(如某些近幸蠱惑、慫恿),一時難以盡改,以致出現了宋仁宗這種邊下內批,邊求宰相把關,不許徑直執行的情況。這正是我前面說的,絕大多數君主會遵守具體政治制度,君主專制權力從總趨勢上不可能不受到限制的一個範例。
當然,如前所述,封建社會人治一直佔主要地位。要使君主、官吏真正遵守一切制度、法律,光靠以上辦法而沒有廣大人民的覺醒、推動、監督,是絕對不行的。也就是說,真正的法制,只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之下才能實現。不過,封建社會人治、法治之演變規律,對我們或許還是有借鑒作用的。
4. 中國封建社會君主專制的特點
特點:
1、經濟基礎穩固。經濟基礎主要在於兩點:土地國有;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2、皇帝總攬天下大權,包括行政、財經、司法、軍事的權力,同時以武力為先導,控制宗教勢力。
3、皇帝擁有龐大的官僚辦事機構。官僚制度的趨向是皇帝任用親信隨從以取代和駕空龐大的官僚機構。皇帝相信的是身邊的仆從,而不是正常的決策行政系統。針對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辦事機構,常採取兩種方法以制約其行政職能:一是架空,二是分權。
4、中央對人身控制嚴密:最早實行人口統計和戶籍管理,如「什伍組織」,把百姓編入什伍之中(管仲制定,以10家為一什,以5家為一伍,對基層進行控制,有上報制度、懲罰制度);再如商鞅「連坐法」,把伍、什通過戶籍辦法編制起來,相互告發和同罪連坐。
一般來說,郡縣長官為皇帝直接任命,郡縣之下有鄉(10亭為一鄉)、亭(10里為一亭)、里(25家為一里)、什、伍等組織,它們管理人民、土地和賦稅,使農民固定在土地上。結果是使得平民失去流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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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過程:
1、萌芽(戰國):商鞅建立縣制,百官服,從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確立(秦朝):確立皇權的至高無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縣制。一整套封建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建立。
3、鞏固(西漢):漢景帝「削藩」平定七國三亂。漢武帝頒布「推恩令」削奪王侯爵位,解決王國問題。加強思想專制,鞏固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
4、完善(隋唐):實行三省六部制,相互牽制和制約,避免宰相的專權,又一定程度上牽制君主專制,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5、加強(北宋):將地方的行政、軍事、財政權力收歸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據局面的出現,加強了中央集權。
6、發展(元朝):在中央設中書省,是全國最高行政機構,保證了中央統一政令的實行。在地方設「行省」實行行省制度,對後也影響深遠。
7、強化衰落(明清):明朝廢丞相,形成君主獨裁的局面,在地方廢行省,設三司,進一步削弱地方勢力,實行八股取士,這是專制主義強化的突出表現。清朝沿用明制,後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使君權空前加強,形成極端的君主專制統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達到頂峰。
5. 李斯當年為什麼要背叛秦始皇
李斯年輕時曾刻苦鑽研帝王之術,學成之後以其過人的謀慮和智慧幫助秦始皇統一六國,同時對中國漢字和貨幣的統一,也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但李斯又是一位頗具爭議性的人物,他妒賢嫉能,殘忍地殺害了自己的同學韓非;並夥同趙高篡改了始皇的遺囑,扶二世繼位,最終逃不了被腰斬的命運。
司馬遷說:「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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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刀》
人在江湖漂,誰能不撩騷?
悶騷護短傲嬌小公舉徒弟攻x麻煩體質作死偽直版浪盪師權父受
天下風雲出我輩,一入江湖歲月催。
「五湖四海皆為戰,江湖所在,即是恩仇報應,循環往復,要麼死,要麼活。」
很多年前,少年楚惜微初入師門,就聽見了這樣一席話,如覆雪在頂、透骨生寒。
嚇夠了小徒弟之後,葉浮生這才施施然地喝了一口師父茶:「以上純屬扯淡。」
——
每個初出江湖的少俠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套路,葉浮生前半輩子因此掉坑無數,後半生他大徹大悟,決定去套路別人。
然而要真這么簡單,就不是江湖了。
一劍破雲開天地,三刀分流定乾坤。東西佛道爭先後,南北儒俠論高低。
傳說不會因年華老去而消逝,恩怨不會因時光翩躚而淡去。
一代驚鴻刀客拜別廟堂重回江湖,本打算無牽無掛了卻殘生,奈何當年收下的小弟子已完美進化成一代黑山老妖,抓住他的小尾巴不放。
前期黑歷史恥度爆棚後期別扭黑化弟子攻VS生命不息作死不止愛撩師父受。
這是一個浪盪不羈的撩騷師父到處挖掘武林舊年恩怨的冒險故事;
這也是一個悶騷忠犬的傲嬌徒弟追著師父死生不棄的浪漫故事。
崢嶸過後,繁華成灰。驚鴻掠影,天下封刀。
《恣睢之臣》《酌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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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唐卿酒作品有哪些
截至到2020年12月22日,唐卿酒的作品如下:
1、《將進酒》
《將進酒》由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於2020年4月出版,酷威文化出品。
主要內容:大周王朝咸德年間,建興王沈衛兵敗於東北茶石河,導致中博六州險些被外敵侵佔。其子沈澤川受押入京,淪為人人喊打的餘孽。
離北王幼子蕭馳野聞訊而來,出手狠戾幾乎要了沈澤川的命,誰知這看似文弱的沈澤川凶得很,回頭一口便咬得他鮮血淋漓。
兩人從此結下了梁子,廟堂內外,爭斗不休。不想在這明爭暗鬥中,意外發現了沈衛兵敗的真正原因。
2、《紫羅蘭和荊棘鳥》
《紫羅蘭和荊棘鳥》是連載於晉江文學網的一本愛情類小說,作者是唐酒卿。
3、《南禪》
《南禪》是由唐酒卿所著的原創耽美小說。2018年7月6日連載於晉江文學城。廣播劇已在貓耳FM上架。
4、《恣睢之臣》
《恣睢之臣》是已完結的一部愛情類網路小說,作者是唐酒卿。
內容簡介:人人都怕柏九的陰晴不定。只有辛弈降得住他。一個落魄小世子被鬼畜毒辣陰狠的大人包寵的故事。
5、《限時狩獵》
《限時狩獵》是連載中的一部懸疑類網路小說,作者是唐酒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