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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女主角葉蓁蓁 2021-03-16 21:49:57

阿兵正傳免費閱讀全文

發布時間: 2021-03-06 02:45:52

① 阿 賓 正傳是什麼

叫少年阿賓!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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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吳中區某小區,北京時間7點整……
「傳說中你為愛甘心被擱淺,我也可以為你,潛入海裡面,怎麼忍心斷絕,忘記我不變的誓言,我眼淚斷了線……」
優美動人的鈴聲打破了清晨的寧靜,還在做著美夢的阿肝眉頭緊皺,伸手把床邊的手機鬧鈴按掉,閉上眼睛繼續做著他的美夢。
突然!一個激靈,阿肝從床上猛然坐起。
「差點忘記了,今天是31號了,是去學校報道的日子了,得快點起床准備下了,可不能再睡了。」
起床穿衣,來到了客廳,「爸,媽,早上好啊!」
「哎呦,今天怎麼起那麼早啊?平常沒個10點可不會起床的啊!」老媽笑眯眯的調侃道。
「今天不是得去報道呢嘛,我可不想開學第一天就遲到。」阿肝無奈的說著。
「行了,趕快去洗臉刷牙來吃早飯吧,今天第一天上學,早點去,表現好點,給老師留下好點的印象。」
「嗯,我知道了老媽,我先去洗漱下。」阿肝說著就往衛生間走去……
來到了衛生間,對著鏡子,看著鏡中的自己,短短的頭發,小小的眼睛,一張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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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哎呀版,被抓包了
「叮叮鐺權,叮叮鐺」,是徐景文的來電,「喂」,「摩西摩西」,「拜託,不要老是學著日本人這個發音好不好,大年初二的很晦氣的」,電話那頭傳來一陣魅惑的笑聲「知道了,小琳,現在到哪兒了?」大年初二的很多人都是到縣城買衣服買禮品,公交車真的很擠很擠,王琳可不想再受那樣的折磨了。昨天下午徐景文打來一個莫名其妙的電話,非要偶去縣城,說是有事,有嘛事你電話里頭不能說非得在縣城才能說,好沒意思的不是?今兒一早老爸老媽帶著弟弟妹妹一塊去了姥姥家,因為雇的三輪車實在是裝不下五個人所以王琳自動請纓留在家中,哎呦喂,老媽你就不能雇一輛麵包車么,不過來回100塊和30塊之間還是有很大的差距,這個差距就是以偶的黯淡退出落幕了。正好手頭的數學資料不足,反正早晚都要去縣城一趟的,索性今兒就去吧。現在公交車是一人2.5塊錢還跟個沙丁魚罐頭似的猛塞,雖說麵包車貴了點,一個人要7塊錢,後座加中座再加一個前座正好7個人,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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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阿q正傳全文

《阿正傳》,魯迅小說代表作。寫於1921年12月,文章最初發表於北京《晨報副刊》,後收入小說集《吶喊》。《阿Q正傳》向我們展現了辛亥革命前後一個畸形的中國社會和一群畸形的中國人的真面貌。它的發表,有著特定的政治、經濟和文化背景。《阿Q正傳》是魯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說,共九章,是採用章回體的形式寫成的。《阿Q正傳》中的人物有趙太爺、阿Q(guì)、吳媽、王胡、小D等。
《阿Q正傳》以辛亥革命前後的中國農村為背景,描寫未庄流浪雇農阿Q(guì),雖然干起活來「真能做」,但卻一無所有甚至連姓名都被人遺忘了。悲慘的地位使他倍受凌辱,而他卻自輕自賤,自欺自慰,用精神上的勝利來掩蓋實際上的失敗和被奴役的地位。後因向趙太爺的女僕「求愛」,被趙秀才打出門外。為討"生計",被迫進城入伙偷盜。辛亥革命波及未庄時,他從縣城返回,雖一向反對"造反",但見百里聞名的舉人老爺對此驚恐萬狀,於是也不免對革命"神往"起來,正當聲稱"造反",並沉浸於幼稚而糊塗的幻想之中時,搖身一變為"革命黨'的假洋鬼子揚起"哭喪棒",不許他革命,趙家遭搶後,無辜的阿Q又突然被"革命黨"抓進縣大牢處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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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蜜之味免費閱讀全文

蜜之味

作者:阿九

簡介:阮顏這一生最無奈的事情,就是她嫁給顧惜城六年,他始終對她不聞不問。 顧惜城這一生最懊惱的事情,就是他做了阮顏六年的丈夫,她終於對他心灰意冷。 「顧希城,我們結束吧……」「阮顏,你知不知道,我後悔了,後悔沒把你搞死在床上!」 六年婚戀,卻還是逃不過一紙離婚書。看望照片,阮顏又看了一眼信封,信封里還有一張紅色的請柬,還有一封信。信上說了很多,他和若曦的生活,也說了很多若曦的壞話,同時也還介紹了兩人相愛的過程……阮顏知道,穆以恭之所以將他和若曦的事情說得這么清楚,只不過是想告訴她,他和若曦是真的相愛了...............


⑨ 阿甘正傳原文

第一章

朋友:當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別人會嘲笑你,對你不耐煩,態度惡劣。吶,人家說,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訴你--事實不一定是這樣。話雖如此,我並不埋怨,因為我自認生活過得很有意思,可以這么說。
我生下來就是個白痴:我的智商將近七十,這個數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們是這么說的。不過,我可能比較接近智商三到七歲的低能兒,或甚至更好一點智商八到十二歲的智障;但是,我個人寧願把自己當作是個半智,或是什麼的--絕不是白痴--因為,別人一想到白痴,多半會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種兩個眼睛長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掛著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晤,我反應遲鈍--這一點我同意;不過我可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得多,因為我腦子里想的東西跟旁人眼睛看見的有天地之別。比方說,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試著把它說出來或是寫下來,它就變成果醬似的糊成一團。我舉個例子解釋給你聽。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個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兒。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種,於是,他跟我說:「阿甘,你想不想嫌點錢?」我說:「嗯,想,」於是他派我去攢泥土。用獨輪手推車搬了十一、二車的泥土,大熱天里,推著車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錢。當時我應該為工資這么低大鬧一場,可是我卻收下了那一塊錢,嘴裡只說得出一句「謝謝」之類的蠢話,然後走上街,手裡拿著那張鈔票--摺上,打開,摺上,覺得自己真橡個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說真的,我對白痴略有所知。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學問,不過我真的讀過這方面的東西--從那個叫什麼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傢伙筆下的白痴,到李爾王的傻瓜,還有福克納的白痴,班吉,甚至《殺死後舌鳥》里頭的瑞德利--哦,他可是個嚴重的白痴。我最喜歡的是《人與鼠》里頭的連尼。那些寫文章的人多半說得對--因為他們寫的白痴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嘿,這一點 我同意,隨便哪個白痴都會同意。嘻嘻。
我出生後,我媽媽給我取名福雷斯特,因為內戰期間有個將軍名叫納森·貝福·福雷斯特。媽媽總說我們跟福雷斯特將軍有什麼親戚關系。而且他是個偉人,她說,不過內戰結束之後他創立了「三K黨」,連我奶奶都說他們是一幫壞蛋。這一點我倒是會同意,因為我們這兒有個自稱「尊貴的狗屁」還是什麼的傢伙,他在城裡開了一家店賣槍,有一次,當時我大概十二歲左右,我經過那家店,從窗予往裡望,他在店裡吊了一根絞刑用的那種大大的繩環。他瞧見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後把繩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還吐出舌頭等等來嚇我。我嚇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車場的車子後面,直到有人報警把我送回家交給我媽。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將軍有啥豐功偉績、創立那個三K黨的玩意可不是什麼好心腸--隨便哪個白痴都會這么告訴你。不管怎麼說,我的名字就這么來的。
我媽是個大好人。人人都這么說。我爸,他在我剛出生之後不久就死了,所以我從來不了解他。他在碼頭當裝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機從一艘「聯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網的香蕉,結果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斷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壓成煎餅。有一次我聽到一些人在談論那次意外--說當時情況慘不忍睹,半噸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爛,我個人不太喜歡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這個我倒是喜歡。
我媽從「聯合水果公司」領到了一點兒撫恤金,而且她還把我們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們的日子還過得去。我小時候,她總是把我關在屋裡,免得其他小孩子騷擾我。夏天下午,天氣熱壞了,她會把我安頓在客廳里,拉乞窗簾,讓房間略一點,涼快些,再給我弄杯檸檬汁。然後她就坐在那兒跟我聊天,就那麼一直說個不停,也沒什麼特別的話題,就好像一般人跟貓狗說話那樣,不過我也習慣了,而且滿喜歡,因為她的聲音讓我覺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長期間,一開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後來她發現他們是在捉弄我.有天他們在追我的時候,一個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傷痕。那以後,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開始試著跟女孩子玩,但情況也好不到哪兒去,因為她們都躲著我。
媽媽認為念公立學校對我有益.因為也許這樣會幫助我變得跟其他人一樣,但是上了幾天學之後,校方告訴螞媽我不該跟大家一起上學。不過他們讓我念完了一年級。有時候.老師在講課,我坐在那兒,也不知道自己腦子里在想什麼,總之.我開始看窗子外頭的鳥、麻雀,還有在外頭那棵大橡樹上爬來爬去,一會兒又坐下的東西,老師就會走過來教訓我一頓。有的時候,我會被-種很奇怪的感覺沖昏了頭,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長板凳上。其他孩子從來不跟我玩耍什麼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陶大哭,這樣他們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蘭,起碼她不會躲著我.有時候放了學她還讓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們安排我念另一種學校,我告訴你,那學校真古怪。就好像他們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統統集攏在一道,有跟我一樣年紀的,有比我小的,還有大到十六、七歲的大男孩。他們都是各種程度的智障、瘋癇病患,還有甚至不會自己上廁所吃東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個胖胖的大塊頭,起碼有十四歲左右,他患了一種病,發作起來會全身發抖,就好像坐電椅什麼的。我們老師瑪格麗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廁所.免得他做出什麼怪舉動。不過,他還是照做不誤。我不知道要怎麼攔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鎖在一間廁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同學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實那個學校並不太壞他們會讓我們用手指繪畫,做些小東西,不過多半時間,他們只教我們怎麼系鞋帶啦,怎麼做就不會把食物弄翻啦,不要發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處都是等等。他的沒教我們念書--除了認識路標記號,還有分辨男女廁所之類的。總之,學校里有那麼多嚴重的傻瓜,要想教點別的東西其實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認為這種學校的宗旨是免得我們惹別人煩。誰願意讓一群傻瓜在外頭亂跑?這個道理連我都懂。
快滿十三歲,我開始發生一些極不尋常的事。第一,我開始長高。半年之內我長了六寸,我媽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褲子放長。再就是,我開始橫著長。到了十六歲,我有二米二高.重兩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這個緣故他們才帶我去量體重。他們說簡直無法相信。
之後發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徹底改變。一天.我從傻瓜學校放學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輛汽車停在我旁邊。那傢伙叫我過去,問找叫什麼名字。我告訴他,他又問我念什麼學校,他從來都沒在附近見過我。我告訴他那間傻瓜學校之後,他就問我有沒有打過美式足球。我搖頭。其實我大可告訴他我見過別人玩,只是他們從不讓我玩。不過,我說過廣我不太擅長跟人長時間談話,所以我只點個頭。那大概是開學兩個星期的事。
過了三天左右,他們把我從那間傻瓜學校弄出來。我媽媽在場,還有那天開汽車的人和兩個打手型的人--我猜想這兩個人在場的原因是以防萬一我惹什麼事。他們把我拍屜里的東西統統取出來,放進一個褐色紙袋裡,然後叫我跟瑪格麗特小姐說再見;突然之間她哭了起來,又用力摟抱我。過後.我跟所有的傻瓜說再見,她們流口水、抽筋,還用拳頭敲桌子。然後我就走了。
媽媽跟那個傢伙坐前座我坐在後座兩名打手中間,就好像電影裡面警察帶犯人「進城」的情形。只不過我們並不是進城。我們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兒,他們帶我進校長辦公室,媽媽和那個男人陪我一起進去,那兩個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長是個頭發灰白的老頭子,領帶上有個污潰,褲子松垮垮的,看起來活像也是從傻瓜學校出來的。我們統統坐下,他開始解說一些事,又問我話,我只是點頭,不過他們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這個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來的。
原來,坐汽車那個傢伙是教練,名叫費拉斯。當天我沒進教室,也沒上課什麼的,那個費拉斯教練帶我到衣帽間,打手之一替我找來一套球衣,有墊肩啊那些玩意,還有一頂很棒的塑膠頭盔,頭盔前面有一塊東西可以防止我的臉被壓扁。唯一的問題是,他們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運動鞋,等他們訂到球鞋再換。
費拉斯教練和兩名打手幫我穿上球衣,然後又幫我脫下,再穿上,反復十幾二十次,直到我會自己穿脫為止。有一樣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護擋--因為我不覺得有什麼理由嬰穿它。晤,他們努力解釋給我聽,過後一名汀手對另一名說我是個「笨蛋」還是什麼的。我猜想他以為我不懂他說什麼,可是我懂,因為我特別留意這類「屁話」。倒不是因為這話會傷害我感情。嘿,別人曾經用過更惡劣的宇眼罵我。不過,我還是留意了。
過了一陣子,一群孩子陸續走進衣帽間,取出他們的球具穿上。之後,我們全部都到外面,費拉斯教練召集大家,然後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紹我。他說了一大堆屁話,我不太聽得懂,因為我嚇得半死,因為從來沒有人當著一群陌生人介紹我。不論,後來有些人過來跟我握手,說他們歡迎我等等。之後,費拉斯教練吹了一聲哨予,把我嚇得魂都飛了,不過大家開始跳來跳去練習。
接下來發生的事可以說是說來話長,不過,總而言之,我開始打美式足球。費拉斯教練和一名打手特別訓練我,因為我不懂怎麼打球,球隊有一招阻擋對手的戰術,他們盡力解說清楚,可是練習幾次之後,大家似乎都厭煩了,因為我記不得我該怎麼做了。
爾後,他們又練習另一種叫做防守的動作;他們安排三個傢伙擋在我前面,我應該突破他們,抓住帶球的那個傢伙。前半部分比較容易,因為我可以輕輕鬆鬆把那三個傢伙推倒,可是他們不喜歡我抓住帶球那傢伙的動作,最後,他們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樹十幾二十次--體會一下那種感覺吧,我猜。可是過了一陣子,他們猜想我從那棵橡樹身上已經學到一些東西之後,又叫我跟那三個傢伙和拿球的傢伙練習。他們發火了,因為我推開三名阻擋的人之後撲向拿球那傢伙的動作不夠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許多辱罵,可是練習完中之後我去見教練,告訴他我不願撲倒帶球那傢伙.因為我怕會傷到他。教練說,不會傷到他,因為他穿了球衣,有保護。其實,我並不是那麼怕傷到他,我怕的是他會生我的氣,要是找不好好對待每個人.他們又會來迫打我。長話短說,我花了好一陣子工夫才弄清楚決竅。
此外,我得上課。在傻瓜學校,我們其實沒上過什麼課,但是這所學校對課業認真多了。總之,不知怎麼弄的,他們設法安排我上三堂自習課,這種課只要你坐在教室里,隨你愛做什麼都行;另外還有三堂課是一位女士教我識字。班上只有我們兩個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只一、兩次對她動過邪念。她名叫韓德生小姐。
可以說,我只喜歡午餐這堂課,不過我想這不能算是課。念傻瓜學校時,我媽都會給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餅乾和一個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會帶到學校。可是這所學校有間餐廳,有九、十樣東西可吃,我老是難以決定要吃什麼。我想一定有人說過什麼,因為過了一星期左右,費拉斯教練叫我想吃什麼盡管吃,說一切都「打點了」。太棒了,
猜猜誰到我的自習教室?珍妮·可蘭。她在走廊上過來跟我說,她記得小學一年級跟我同學。她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一頭亮麗烏黑的頭發,腿長長的,和一張漂亮的臉蛋,還有別的,我不敢講。
費拉斯教練並不滿意球隊的情況。他好像經常很不高興,總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們想方設法讓我站在原地不動,只要阻止對方抓住我方帶球的傢伙,但是除非他們把球傳到中線,否則這法子不管用。教練對我擒抱帶球員的動作也不滿意,我告訴你,我可花了不少時間在那棵橡樹上。可是我怎麼也沒法子照他們要求的動作抱倒帶球員。我心裡有顧忌。
過後,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把這一切也都改變了。當時我在餐廳里剛取了飯菜,走過去坐在珍妮·可蘭旁邊。我真不願意說,不過她可以算是學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覺真好。她大半時間不注意我,都跟別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員們坐一起,可是他們的態度好像我是隱形人什麼的。起碼珍妮·可蘭當作有我這么個人。但是過了一陣子,我開始留意到另外一個傢伙也常出現,而且他開始拿我耍嘴皮子,說什麼「笨蛋好嗎?」之類的屁話。這種情況持續了一、兩星期,我始終沒吭聲,但是後來我終於說了--到現在我還沒法相信我說了那句話--我說:「我不是笨蛋,」那傢伙一個勁兒瞪著我,然後哈哈大笑。珍妮·可蘭就叫那傢伙閉嘴,可是他拿了一紙瓶鮮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來鮑出去,因為我嚇壞了。
過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傢伙在走廊上攔住我,說他會「逮到」我。我整天心驚膽顫,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體育館,但是他走過來動手推我肩膀,叫我「獃子」等等,然後他揍我肚子。那一拳並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來,轉身就跑,我聽到他跟在後面,還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體育館,越過足球練習場,突然我看見費拉斯教練坐在看台上,望著我。迫我的那些傢伙停下來,掉頭走了。費拉斯教練表情真奇異,他叫我立刻換球衣。過了一會兒,他走進衣帽間,手裡拿著一張紙,紙上面了三種戰術--三種,--叫我盡可能記牢。
那天下午練球的時候,他把所有球員分成兩隊。突然間四分衛把球傳給我,我應該沿著線的右端外側奔向球門柱。他們統統開始追我,我立刻拚命跑--我閃過了七、八個人,他們才撲倒我。費拉斯教練開心極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們以前跑過不少次,測驗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時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個白痴不會?
總之,那以後我受歡迎多了,球員們開始對我比較好些。第一次賽球我嚇壞了,可是他們把球傳給我,我就拚命跑,兩、三次達陣,大家對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確實扭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歡帶球跑,不過他們多半叫我繞著邊線跑,因為我還是沒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牆,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說我是全世界塊頭最大的高中二分衛。我不認為他這是在誇獎我。
除此而外,我跟韓德生小姐學習閱讀進步不少。她給了我《湯姆歷險記》和另外兩本書,我記不得書名。我把它們帶回家,統統讀過,可是,接著她給我做了個測驗,我的成績不怎麼樣。不過我的確喜歡那幾本書。
過了一陣子,在餐廳用餐時又坐到珍妮·可蘭旁邊,好一段時間沒再發生狀況,可是後來有一天,是春天裡,我放學回家,那個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後又迫我的傢伙又出現了。他弄了一根棍子,還罵我「傻瓜」、「笨蛋」之類的話。
有些人在旁觀,珍妮·可蘭也在,當時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我沒有那麼做。那傢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個兒說,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隻手卯他的腦門,就這么一下就解決了問題,可以這么說。
那天晚上我媽接到那傢伙父母打來的電話,說我要是再碰他們兒子,他們就要報警把我「關起來」。我盡力跟媽媽解釋,她說她了解,不過我看得出她擔心。她告訴我,因為我現在塊頭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為我可能會傷到別人。我點頭保證絕不會傷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聽到她在她房間獨個兒哭。
不過,卯那傢伙腦袋的事,使我對打球的看法完全改變。第二天,我要求費拉斯教練讓我直接帶球鮑,他說好.結果我一口氣撞倒了四、五個傢伙,沖破重圍,他們又再爬起來追我。那一年我入選「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隊」。我簡直無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媽送給我兩雙襪子和一件新襯衫。她的確存了些錢,給我買了一套新西裝,要我穿著它去領取「全州美式足球獎」;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裝。媽媽替我打上領帶,我就這樣出發了。

這本書我有,不過有26章,寫不下。